一、项目名称:松江广富林文化展示馆项目室外标识系统工程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
1
室外标识系统工程
详见采购清单
410万元
四、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投标人须具备标识标牌制作、设计、安装的资质,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投标单位或个人应出具能证明其设计能力的相关材料,包括为其他单位设计的具有特色的或曾经中标的作品小样或作品原件,以及宣传图册、图片等证明公司业绩的相关文件。
4)、具有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至少提供两个以上成功案例相关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金额不得低于300万元。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12月16日至2014年12月22日(8:3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发售地址: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建设大厦7号楼303室
2)、联系人:樊吉瑞
3)、联系电话:57746805 传真:57746805
4)、采购文件售价(元): 500元
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获取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答复。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月8日10时30分前
八、开标时间:2015年1月8日10时30分前
九、开标地点:松江区三新北路900弄683号3307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投标人应于 2015年1月7日16时前以投标企业的名义将保证金交至上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建设大厦7号楼303室,提交方式:现金支票或现金。(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其他事项:
1)投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发售标书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的产生过程存在违法行为,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原件核验后当场退回,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十二、业务咨询:
上海松江大学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钱兰; 电话:37720374
上海协同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樊吉瑞; 电话:57746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