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第二次)
工程名称
高邮市城区旅游指示牌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高邮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
高邮市城区
工程
概况
控制价额
39.09 万元具体以招标人发放的招标控制价为准
资金来源
财政
质量要求
合格
工期要求
20 天
预计开工
2015 年2月1日
招标内容范围
增设15处旅游指示牌,共30套,双面指示牌尺寸为3.0米*1.5米,更换5块标牌内容。
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时间: 2014 年12月29日——2015年1月2日每天9:00-17:00。
地点: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高邮市长生路58号)报名
投标人
资格要求
企业资质类别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建造师资质等级
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投标
保证金
0.5 万元; 要求在资格预审前缴纳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保证金缴纳说明详见扬州工程信息网 www.yzcetc.com 招标公告栏附件。
资格审查
方式
资格预审---递交资格预审材料时,同时递交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一式三份)。
时间
和
条件
一、时间:集中收取地点及时间: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点:高邮市长生路58号,时间:2015年1月8日9:00至9:30 。
二、条件:资格预审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惩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等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7)拟派项目经理无在手工程;(7)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14年6月-2014年 11 月 (近6个月)投标人为经办人、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9)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账;(10)投标人应提交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公告确定的资格审查时间仍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且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经公安部科研所检测的检测合格的交通标志牌的检测报告。内容详见扬州工程信息网www.yzcetc.com 招标公告栏附件;
评标细则
合理低价法, 内容详见扬州工程信息网 www.yzcetc.com 招标公告栏附件
其他
1 、报名前各单位应登录网站:http://www.yzcetc.com/,点击“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电子化交易系统”,自行维护本单位的相关资料。用户名为本单位的全称,初始密码为11111。企业库中没有的单位可自行注册维护相关信息,注册时用户名请使用单位全称。数据库维护操作指南可到http://www.yzcetc.com/的下载园地 “扬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中自行下载。
2 、报名携带材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公安部科研所检测的检测合格的交通标志牌的检测报告的材料的复印件。
3 、本工程施工图纸、招标文件、答疑、控制价网下购买、咨询。
4 、公告发布时间:2014年12月29日——2015年1月2日。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中建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高邮市长生路58号 邮编:225600
联系人:张国选 电话:0514-84614267
高邮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资格审查文件
工程名称: 高邮市城区旅游指示牌工程项目
标段编号:见招标公告
招 标 人: 高邮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章 ): 江苏中建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放时间: 2014 年 12 月 29 日
一、申请人须知
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高邮市城区旅游指示牌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高邮市城区
资金来源
财政
发包内容
增设15处旅游指示牌,共30套,双面指示牌尺寸为3.0米*1.5米,更换5块标牌内容
结构类型
/
标段规模
/
造价
约 39.09 万元,具体以发放的控制价为准
质量要求
合格
发包方式
包工包料
招标形式
公开招标
计划开工日期
2015 年2月
工 期
20 日历天
资金状况
良好
其 他
无
2 、招标人将对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3 、资格审查时间及方式:本工程资格审查时间为 2015 年1月8日9:30 (如遇时间调整,以最终确定通知为准);地点: 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资格预审材料原件由招标人或资格预审委员会结合投标单位企业库中资料审核情况进行查验,投标人不能提供书面原件的,资格审查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4 、投标申请人可对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中的 1 个标段提出资格审查申请。
5 、投标申请人如需分包,应详细提供分包理由和分包内容以及分包商的相关资料,如分包理由不充分或分包内容不适当,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6 、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7 、申请人报名资格条件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的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 且信誉良好的单位。
(2)拟派项目经理: 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
8 、资格审查合格基本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及项目经理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等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经理无在手工程;
(8) 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14 年6月-2014年11月(近6个月)投标人为经办人、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9)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账;
(10)投标人应提交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公告确定的资格审查时间仍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且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经公安部科研所检测的检测合格的交通标志牌的检测报告。
(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 、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 : /
三、资格审查申请
10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
(1) 2015 年1月8日9:00至:00 到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集中接收各投标人资格审查申请书及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资料集中递交地点: 高邮市长生路58号,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1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
11.1 、资格审查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及通讯地址。
11.2 、资格审查按下列顺序提交证明资料,必须装订成册,并编制页码,一正三副 。
( 一)(1)资格审查申请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申请资格审查人简介;(4)报名项目经理近二年己完成工程及目前在建工程一览表;(5)公司人员及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人员情况;(6)拟用于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 (8)资格审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 二)(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5)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复印 件(或网上下载的信用证明资料);(6)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投标报名项目经理缴纳的 2014 年6月-2014年11月 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7 ) 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公告确定的资格审查时间仍有效的检察机关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 (8)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高邮市招标办财务室开具);(9)经公安部科研所检测的检测合格的交通标志牌的检测报告。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不退还 。
注:①、上述资料必须全部具备,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申请书使用本资格审查文件附件提供的格式,表格可按同样格式扩展,未提供格式的部分由报名申请人自拟。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申请书须装订成册、编制页码。
②、建设工程招标报名申请书及全套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需按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授权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③、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所有资料需携带原件,现场查验。任何资料、原件缺项都将导致资格审查不能通过。
注:本工程施工图纸、招标文件、答疑、控制价网下购买,网下咨询。
12 、申请单位应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单位将进行必要的核实和澄清,对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将取消其通过本次资格审查的资格。招标单位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资料的保密性负责。
13 、资格审查材料应在规定时间送达。
14 、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符合性检查未通过而不予评审:
(1)未按资格审查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相应位置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未签字,或授权代理人的签字式样与授权书上的签字明显不符的(授权书须附有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签字)。
(2)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不含申请人的附加说明、证明材料)未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或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辨认的。
(3)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的授权书不是原件的。
(4)申请人的资格不满足招标公告的基本要求。
(5)申请人采用多种形式,对本工程递交二份或多份资格审查文件,并在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时间截止仍不加以说明的。
(6)资格审查项目经理与报名项目经理不一致且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
(7)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或企业及项目经理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8)项目经理未到资质现场参加资审的。
(9)未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四、潜在投标人的确定
15 、资格审查材料应在规定时间送达指定地点。
16 、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7 、我方将于资格预审后,向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并在扬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同时将向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
17 、投标申请人应在收到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及结果通知书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18 、其他:
除不可抗力外,发生下列情况的,招标人将罚没投标人 100 %的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后不获取招标文件的;
(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不递送投标文件的;
(3)投标文件因投标人非技术性原因成为无效投标或被废标的;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中建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国选
联系电话:0514-84614267
附件:
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
申请书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投标申请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申请书
目 录
一、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报名申请书
二、资格预审申请书
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 、申请资格审查人简介
3 、项目经理近二年已完工程及目前在建工程一览表
4 、公司人员及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人员情况
5 、拟用于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
6 、承诺书原件
7 、企业 营业执照 复印件
8 、 企业资质证书 复印件
9 、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复印件
10 、 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复印件
11 、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复印件
12 、 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投标报名项目经理缴纳的 2014年6月-2014年11月 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3 、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检察机关出具的截止本公告发布时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复印件
14 、投标保证金收据 复印件
15 、 经公安部科研所检测的检测合格的交通标志牌的检测报告
一、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报名申请书
申请人可从扬州市工程建设网查阅并获取本招标项目的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报名申请书。报名申请书无须装订报名时单独提供,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无须装订)
二、资格审查申请书
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代理人在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人姓名: 签字:
身份证复印件:
2 、申请资格审查人简介
单 位 名 称
地 址
资 质 等 级
单 位 性 质
法 定 代 表 人
联 系 人
注 册 建 造 师
等 级
拟投入的施工队伍
联 系 电 话
申
请
资
格
审
查
人
组
织
机
构
和
企
业
概
况
3 、报名项目经理近二年已完成工程、在建工程情况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合同价格
( 万元)
建筑面积(平方米)
开、竣工
时间
质量评定
结果
奖惩情况
4 、公司人员及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人员情况
机构
项目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工程
总
部
项目主管
技术经理
现
场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项目工程师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安全管理
计划管理
5 、拟用于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额定
功率
(KW)
生产
能力
(M/H)
自有
或租赁
6 、承诺书(无在建工程)
(招标单位名称):
我公司保证参与(拟投标项目名称)投标的拟任项目经理 无任何在建工程项目,提交的项目经理证书原件是真实的,以上承诺如有不实,招标人可取消投标资格,如中标招标人可取消本公司的中标资格,我公司承担一切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
投标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7 、承诺书(资格审查材料真实性)
致: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自愿参加贵单位(公司 ) 项目的投标,并接受对我公司的资格审查,我公司承诺:根据贵单位(公司)提出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和要求,本公司 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本公司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内容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发现该行为,贵公司可以拒绝我公司投标,如已中标,可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我公司弄虚作假、违反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做出的任何处理。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项目经理签名:
年 月 日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
获得市政府年度综合表彰的我市建筑企业,自获奖之日起一年内可凭有关证明材料免缴投标保证金。
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 0.5 万元整
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为:
帐户名: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1:江苏高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屏淮支行
账 号:3210843601201000029283
开户行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邮盂城支行
账 号:32001746340052508535
2 、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转帐支票、电汇等方式缴纳。申请人必须从其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转出,并于资格预审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帐方式缴入到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标段。申请人应当充分考虑银行办理投标保证金所需的工作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按规定时间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否则后果自负。
3 、 投标保证金收据获取方式:申请人凭银行进帐单(采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形式的)或银行电汇凭证(采用电汇形式的)单据的原件于资格预审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前到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核实确认,投标保证金到帐后,由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出具投标保证金收据。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同时应递交投标保证金收据和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凭证)供核验。
4 、 申请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将企业《开户许可证》的原件交由市招标办核验,同时提供《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交由招标办备案,在本市缴纳保证金时已提供过原件和备案的企业再次缴纳时无需提供。
5 、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
5.1 资格预审不合格以及未被确定入围的申请人在潜在投标人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凭收据由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将其投标保证金退还至申请人基本帐户;
5.2 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在中标人确定后5日内由招标人提出,并经高邮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确认后,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
5.3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经高邮市招标办备案后5日内退还至中标人基本帐户。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下列分值(正偏离每1%扣1分,负偏离每1%扣0.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