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 价 单
编号: HMXJ2015002
报价单位: (公章) 单位:元
名称
规格及数量
合计(元)
备注
发光标识、字牌
规格:详附件
数量:详附件
包含供货、安装、税收等全部费用在内
合计人民币大写: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
2015 年 月 日
备注:
1.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具有广告制作或综合类广告经营范围。
2. 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授权代表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证明、 诚信承诺函 原件、本项目所要求的所有资质证书(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同时须将上述材料及询价报价单一起装订(询价单放至第一页)并密封后(封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人及联系电话 )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交至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门市北京中路600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逾时作自动放弃处理。上述材料均需随带原件备查。投标时还另需向工作人员提供询价采购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3. 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5年1月7日上午9:00。
4.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报价中必须包含材料的购置费用、运输费用、安装费、附件耗材费、改造费、售后服务费用、安全费用以及各种税务费用。 结算时不予调整。投标人应充分估计 与其他施工队伍 的配合、协调工作对本工程的影响,在报价中考虑相关费用。 竣工验收合格交货完毕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此前货物毁坏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5. 本项目最高限价 7.00 万元人民币。 本报价单以最低价的方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中标人在中标后须交纳本项目评审费用人民币600元,代理费1000元,此项费用包含于投标报价中。
6. 供应商在中标结果未宣布前,不得提前离场,否则后果自负。
7. 供应商中标后须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2000元人民币。中标公示结束后3天内,中标供应商凭采购单位出具的履约保证金收据(收据格式在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中下载)至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政府采购窗口领取中标通知书,否则视为中标供应商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8. 售后服务:免费保修1年。
9.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月内支付 合同总价的 9 0%,剩余部分保修期满后付清。
10. 本工程必须于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安装完毕。如不能按时交货,将作经济处罚及1年内取消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11. 中标供应商必须和采购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书,合同一式四份,并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
咨询电话:0513-81261503 采购单位:15606281608
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南通市烟草公司海门分公司
2014 年12 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