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受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条幅设计制作安装、喷绘、各种标识设计制作、各类文化类手册、画册设计制作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服务单位,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条幅设计制作安装、喷绘、各种标识设计制作、各类文化类手册、画册设计制作;
2、招标单位: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
3、招标代理: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4、供货地点: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卷烟厂;
5、供货时间:二年;
6、服务要求:条幅设计制作安装、喷绘、各种标识设计制作、各类文化类手册、画册设计制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合格条件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为具有服务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供货商;投标人无税务及产品质量等方面的不良记录,且有能力完成本次服务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地税税务登记证;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
三、招标文件发售
时间:2015年1月12日--2015年1月16日。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220房间(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件、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复印件。
注: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2月2日13:30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南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
六、开标
1、时间:2015年2月2日13:30时。
2、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南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曲海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 编:110005
联 系 人:刘东东
电 话:024-23382836 传 真:024-23372321
电子邮件:lngczbgs@sina.com
开户银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06135601040003330
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