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旅游局旅游导引导览标志牌制作安装询价公告

2015-01-15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旅游局旅游导引导览标志牌制作安装询价公告

JDZC-15005# 扬州市江都区旅游局旅游导引导览标志牌制作安装询价公告
招标编号:JDZC-15005# 截止时间:2015年1月19日
公司:
我局需采购如下货物,请按以表格式报价并请注意如下事项:
1 、所有报价均为人民币。
2 、报价单请于2015年1月19日上午10:00前密封盖章送至扬州市江都区园林路1号江都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1楼开标厅,逾期将不予接收。
3 、请将包括“到货时间”、“合计数”、“质保期”等在内的所有应填写的项目填全,否则以废单处理。
4 、供应商如提供假、冒、伪、劣商品的,3年内不得进入江都区政府采购市场,并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供应商名称(公章):
项目采购要求:
一、 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携带: 1、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受贿无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
二、 供应商要求: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同时具备以下资格: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包含标牌制作);2、提供一份近三年以来标志牌制作的合同原件。
三、请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清单、图纸及要求详见附件)。 1 、技术规格及参数必须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图纸,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2、产品的使用寿命不低于20年,反光膜保证10年内不褪色、不脱落;3、交货时,供应商须将产品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安装;4、本次采购的产品要求45日内供货并完成安装,质保期为5年。
四、付款方式:标志牌制作完成后付合同总金额的20%,进场安装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全部完工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20%,余款10%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退还(不计息)。
五、报价资料密封报江都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015 年1月19日上午10:00前),地址:江都区园林路1号1楼开标厅
六、2015年1 月19日上午10:00 准时开标。
七、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请提供标书正本1份/副本2份(内含报价明细表及所须资格的复印件,资格原件在投标时备查),另附报价单1份(单独装订)。
八、项目联系人:樊先生 联系电话:0514-86858968 2015 年1月14日
合 计
人民币(大写) ¥ : (小写)
备 注
本标志牌采购最高限价为30万元,高于此价格的为无效报价。供货商报价时应考虑:制作-安装—运输—人工费-售后服务—税金等一切费用。
合同签定后: 日内供货并完成安装(其中制作 日,安装 日)标志牌质保期: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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