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现对广交会展馆标识板制作项目实施公开竞价,现将有关竞价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15-2016年广交会展馆标识板制作项目。
二、邀请人: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
三、本项目设三个标段,竞投人必须兼投但不兼中。
四、标的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
五、项目实施时间及服务地点:本项目为广交会展馆标识板制作项目,合同一定二年。具体实施时间以合同为准。服务地点:标段一:广州市阅江中路380号广交会展馆A区;标段二:广州市阅江中路382号广交会展馆B区;标段三:广州市新港东路980号广交会展馆C区。
六、预计采购金额:510万元(二年的采购预算,一年两届广交会)。其中:
标段一:206万元;
标段二:172万元;
标段三:132万元。
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八、报名及递交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时间:2015年1月26日----2015年1月30日。
报名及递交申请文件时间:2015年1月30日,上午:9:30―11:30 下午:2:30-5:00。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20-89139597
如报名参加竞价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邀请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九、报名及递交申请文件地点:广州市阅江中路382号中国对外贸易中心行政办公中心5楼C522室。
十、本项目实行竞投人资格后审办法。
十一、竞投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竞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国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本注册资金不接受竞投申请人所属集团公司的注册资金);
2. 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有展览或广告、装修、装饰、标识板制作的经营范围任意一项的业务内容,且申请人须在广州市内注册登记或具有注册的分支机构;
3. 竞投人必须具备20名以上从业人员,其中包括3名以上平面设计人员,需提供从业人员名单,平面设计人员要求提供职业资格认证证书或相关学历证明。
4. 竞投人须具有近3年(从2012年1月至今)承接展览会标识板喷绘、展会导向制作安装等相关工程经验,每年合同金额累计不低于20万元(本业绩不接受竞投申请人所属集团公司的业绩),竞投人需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必要时要求竞投人提供原件或者相关发票存根以示验证;
5. 竞投人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竞投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7.竞投人没有处于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8.竞投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9.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竞投。
十二、竞投人应保证,邀请人及邀请人的客户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邀请人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
十三、竞投人报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商标权和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费用。
十四、竞投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资料一份(详见附件一《竞投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并同时填写附表。
十五、竞投人可以就本公告及竞价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纪检监察部门署名书面投诉。
十六、本公告在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网站(http://www.cftc.org.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网站发布。本公告与其他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