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文化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

2015-01-27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文化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

新野县人民法院文化建设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
本次招标新野县人民法院文化建设项目已经上级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新野县人民法院,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1 项目名称:新野县人民法院文化建设项目
1.2 项目编号: XYGGZY-2014-145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采购为新野县人民法院文化建设项目。
2.2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已落实。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 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50 万元(含 50 万元)的广告文化公司;
3.3 投标人应有专业展板设计制作的业绩和资历,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
3.4 技术人员具有专业工作经历和同类项目工程业绩;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5 年 1 月 26 日至 2015 年 1 月 30 日每日上午 8 : 30 至 11 : 30 时,下午 14 : 30 至 17 : 00 (北京时间,下同)。
4.2 报名地点及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在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野县朝阳路南段农发行 2 楼)报名。
4.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 / 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 报名必须携带的资料:
(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 )、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3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 )、业绩证明文件;( 5 )、项目负责人及技术人员相关证书;( 6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法人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 )、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时须按“新野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通知”的规定提交下述资料:查询申请(要详细说明查询事由、提供查询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上述报名资料提供原件现场查验并提供复印件两套留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在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野县朝阳路南段农发行 2 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相关网站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野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雷院长
电 话: 0377-66565166
代理机构:南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0377-63137556
日期: 2015 年 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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