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基础设施改造——定额管理项目2————新实训楼导视标识建设(新竣工楼配套)”(招标编号:ZTXY-2015-H33027)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采购人名称: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采购人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一街9号
采购人联系电话:010-87220374
2.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12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先生,车女士
电话:010-51908195
传真:010-51908195
4.采购用途:使用需要
5.采购项目财政批复情况:
所属财政项目名称及编号 所属财政项目预算(元) 是否得到进口批复
基础设施改造 —— 定额管理项目2 ———— 新实训楼导视标识建设(新竣工楼配套) XM-0000014306150121039 1671714.00 否
具体设备名称及所需数量以招标文件为准。
6.简要技术要求:主要包括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已建的三栋新实训楼的基础标识、门牌号和导视索引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3)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4)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5)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
8.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3个月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自行编写无效);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3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自行编写无效);
6)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税务审计报告或未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的审计报告无效(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原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9.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2月5日起至2015年2月10日止(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北京时间)。
10.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北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12室)。
1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每套500元;如需招标文件附件格式电子版(不含技术参数),每张50元。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100元。招标文件及电子版售后不退。
12.投标时间:2015年3月9日上午8:30—9: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4.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3月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5.投标、开标地点: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1115室;
1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7.评标标准:
100分=投标报价(30分)+技术性能(40分)+相关业绩(10分)+综合商务(10分)+节能、环保(6分)+投标文件制作(4分)
18.投标说明:
1)投标人须对分包内全部货物进行投标,不得拆开分包投标。
2)本项目不鼓励联合体投标。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201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