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电视台新址工程项目标识系统及相关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2015-02-12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广东省广州市电视台新址工程项目标识系统及相关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 穗发改社[2008]12号 批准, 广州市广播电视台 现对广州市电视台新址工程项目标识系统及相关服务(第二次) 项目的货物及相关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货商。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电视台新址工程项目标识系统及相关服务(第二次)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广播电视台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20-86662486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罗先生 联系电话: 13539916321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020-28866214
三、项目概况:广州市电视台新址工程项目,占地面积约8623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标识范围包括地下室、西塔楼和裙楼及室外部分(不包括东塔楼的首层至顶层部分)。
四、标段划分及各标包招标内容、主要技术参数和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本工程只设一个标段。
2、主要技术参数和招标内容: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资料和有关文件,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工作:标识系统标识牌制作及安装详图设计、运输(包括装卸)、二次转运、安装、现场保管、调试、验收、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以及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的相关服务;满足国家文明办和广州标识系统规程,纳入城市管理系统;需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标识项目的总承包管理及与其它专业工程(如土建、装饰装修、机电安装、建筑智能化、室外绿化景观等专业工程)的配合服务工作。具体标识系统明细详见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涉及本项目的施工部分由招标人另行依法招标。
3、承包方式:
1)包深化设计、包设备材料采购、包制作、包安装、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测试、包调试及配合联合调试、包验收通过及相关服务,包培训及售后服务等相关工作内容;
2)专业工程管理配合服务: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配合整体竣工验收(含相关工程资料收集整理)的组织工作和资料整理。
4、招标控制价:2058137元
五、供货地点:广州市海珠区艺苑路229号内(原新中国造船厂)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10 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的深化设计和样板,深化设计和样板经采购人确认后, 30 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采购货物的供货、安装和调试,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5 年 2 月 12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5 年 2 月 16 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 ,下午:13:30——16:00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金额: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逾期不受理。
八、报名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投标人201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的质量合格的合同金额60万元及60万元以上的标识系统供货业绩;需同时提供采购合同、交货证明或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证明,时间以交货证明或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证明日期为准;
4、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5、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本工程依法设置招标控制价,凡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四、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广播电视台
异议受理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233号
异议受理电话:020-86662486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如有修改、补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为准。
 
招标人:广州市广播电视台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 2 月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及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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