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长沙滨江文化园两馆一厅室外标识工程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计社【2004】20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市市政设施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沙滨江文化园两馆一厅室外标识工程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 、工程名称:长沙滨江文化园两馆一厅室外标识工程
2 、质量标准:合格
3 、建设地点: 长沙市开福区新河三角洲地带。
4 、建设规模:投资估算约110万元
5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长沙市滨江文化园除四个单体的室内部分外的所有室外(包括架空区下)的交通导向和标识、景点标识、建筑标识、整体导向标示和相关标志、警示。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9 、工期要求:60日历日。
10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文相关规定保修。
11 、质量标准:合格
12 、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4]259号)文中规定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中的交通安全设施专业资质,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无在建项目;
4 、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市政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5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6 、投标申请人拟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岗位证书上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本项目参照《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湘建建[2010]109号)规定,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五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招标人将在开标后对关键岗位人员在建情况核查,如有,为不合格投标人,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7 、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注册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8 、 外省施工企业须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外省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9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含)将投标保证金从各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2 、专用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3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 、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6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滨江文化园两馆一厅室外标识工程”。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2 月 26 日开始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 ( www.csjszbb.com ) 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www.csggzy.gov.cn) 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相关资料,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至少于 2015年 3 月 2 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中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2.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 3 月 19 日上午9:00时整。
2、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二楼大厅大屏幕。
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1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2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 www.csjszbb.com
3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www.csggzy.gov.cn
八、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 ,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