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西南招标有限公司受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标识牌制作”采购项目(招标编号:XNZB2015-0118-0011BS)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项目的采购资金来自于企业自有资金, 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设备(货物)供应、运输、安装及伴随服务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进行密封投标,选定供应商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3、招标内容:
3.1本次招标内容为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标识牌制作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制作、安装能力。
4.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除外)、税务登记证。
4.3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招标项目内容。
4.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软件和专业技术能力。
4.5投标人应具备类似业绩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请持单位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国、地)(以上材料还需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单位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等资料装订成册报名。报名书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电话、联系人及地址,投标人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5.2报名及购买文件的地点:云南西南招标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隆阳区兰城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附属楼206号)。
5.3报名及购买文件的时间:2015年3月3日至2015年3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恕不受理。
5.4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5只接受投标人一份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6、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如需获取投标文件投标格式电子版的请自行携带U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3月23日15:00(北京时间)。
7.2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130号数码港五楼)。
8、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贰仟 元整( 2000.00元),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名称。
开户名称: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山隆阳区支行
账号:100764695070010002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保证金交纳查询电话:0875—2198298
联系人:杨青云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田涛、赵惠丽
电 话:0875-2121803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西南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 云、王伟华
电 话:0875-2139966 18908753199
传 真:0875-2139966
10、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将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彩云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及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如有变更,将通过上述媒介发布;其它网站转载,不具备法律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