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第四医院门诊楼、住院楼、医技楼标识标牌采购项目公告

2015-03-05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湖南省长沙市第四医院门诊楼、住院楼、医技楼标识标牌采购项目公告

1、长沙市第四医院对以下产品及服务进行院内公开竞争性谈判,欢迎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

2、招标内容、数量、开标时间:

项目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开标时间



门诊楼、住院楼、医技楼

标识标牌





门诊楼360块

住院楼484块

医技楼294块

2015年3月16日

8时30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项目公告时间:开标前提交投标文件有效。

4、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在公告时间(节假日除外) 8:30-11:30至15:00-17:00从长沙市第四医院采购中心咨询进一步的信息。

5、投标人可在上述时间携带本公司资质证明和代理产品授权书,到长沙市第四医院采购中心和监审科初审资质。

6、招标文件工本费100元/份,交医院财务科,售后不退。凭发票到采购中心领取一份招标文件。

7、请到QQ群282521790共享中阅读《投标人须知》,下载《报名表》,填好后发QQ568877396邮箱。

8、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⑴投标函;⑵投标一览表;⑶投标分项报价表;⑷货物说明一览表;⑸产品说明及配置;⑹技术规格偏离表;⑺投标人资质说明;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⑼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委托书;⑽制造厂家的资质说明;⑾代理商的资质说明;⑿制造商授权书;⒀投标人相关资质证明;⒁售后服务承诺及培训计划(不得低于制造商的服务保障条款);⒂用户名单及合同;⒃制造商相关资质及彩页。

9、投标人要求:

⑴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有固定营业场所;⑵投标人必须具备行业许可证;⑶投标人所投设备如不是自己生产,必须提供针对本项目唯一的被制造商授权的有效授权证明;⑷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⑸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偕同产品技术人员一起参与投标。

11、★产品若需政府职能部门准入使用证件、检测手续,由中标方负责办理,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12、开标地点:长沙市第四医院行政办公楼三楼(东头)会议室

详细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麓山路70号

联系科室:长沙市第四医院采购中心、党办

邮 编:410006
电 话:0731-88570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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