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人民政府南湾大道路段广告招牌制作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DJZ2015-F025W ;采购计划编号:P-20150127-000174)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内容、预算金额、交货期
1. 项目名称: 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人民政府南湾大道路段广告招牌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2. 项目内容: 广告招牌服务采购,具体详见谈判文件第四部分 。
3.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贰拾贰万贰仟壹佰壹拾贰元肆角柒分(¥222,112.47元)。
投标报价上限为:人民币 贰拾贰万贰仟壹佰壹拾贰元肆角柒分(¥222,112.47元)。
注:超出该报价上限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4. 工期:合同生效后20日历日完成并通过验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 2012 年01月至今,投标人须具有单项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广告招牌、标识、宣传栏等广告服务、设计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 投标人须为中小型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本招标文件)。
说明: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2)根据《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其中,“从业人员”指最近三个月月平均人数,“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以上财务年度的指标为准;投标人对声明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1. 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15年 3 月 9日~ 3月 13 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 购买谈判文件地点: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
3. 购买谈判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第1-3项资料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购买人身份证。
4.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不办理邮购,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四、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2015年 3 月 17 日 09:00-09:30
2.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 3 月 17 日 09:30
3.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一楼会议室)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廖工 联系电话: 13809802061
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
联系人:吴细培 联系电话: 18926939198 传真:0756-2651780
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人民政府
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