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弘誉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包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委托对包头市重要节点的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规划设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诚邀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包头市重要节点的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规划设计招标
二、建设地点:包头市
三、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资质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 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 具有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咨询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
4、 拟承包该项目的设计团队成员具有注册建筑师和注册规划师资格证书;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单位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
五、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叁份
(1)授权委托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企业资质证书;(6)注册建造师和注册规划师资格证书
注:投标人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六、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5年3月9日至2015年3月13日
(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21楼2107室。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500元
七、招标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包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系电话:安小平 联 系 人:13514721520
八、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包头市弘誉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13684747596、0472-2773316 联 系 人:韩静茹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包头市重要节点的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规划设计招标变更公告【变更】
包头市重要节点的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规划设计招标现将招标公告中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中的第(6)项内容变更为:注册建筑师和注册规划师资格证书。
特此通知,望各投标人周知。
采购人:包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采购代理机构:包头市弘誉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B座21层
联系人: 韩静茹
联系电话:0472-2773316 13684747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