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空港经济区天保商务园B区创新中心室内装修工程二期项目标识牌设计制作及安装设备招标

2015-03-17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天津空港经济区天保商务园B区创新中心室内装修工程二期项目标识牌设计制作及安装设备招标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202015035001

设备材料招标公告

津建交保税设备[2015]03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空港经济区天保商务园B区创新中心室内装修工程二期项目标识牌设计制作及安装 已由 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以 津保管批【2013】96号、津保创新创业报【2014】42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天保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4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天保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包括创新创业中心整体室内1至8层导视标识系统,含楼层总索引牌、楼层区域索引牌、进驻各公司名牌、公共区域吊牌、温馨提示牌、八楼形象墙、桌面贴牌、进驻各公司吊牌、创新创业宣传画框
2.2 工程建设地点:空港经济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上述标识牌的策划设计、制作安装及后期更换调整服务
2.4 计划交货期:2015年04月15日 至 2015年05月05日
2.5 交货地点:空港经济区创新创业中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格: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须为从事广告设计制作的专业企业,经营范围内包含广告牌制作、标识制作等相关内容;2)在天津地区拥有固定营业场所或售后维修服务网点;3)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投标(不得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建设部、天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处罚通知为准(且在处罚期限内); (2)有天津空港经济区规建局下发的处罚记录(且在处罚期限内); (3)在招标人或天保控股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发包的项目中有诉讼情况、不良业绩(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存在无故进度拖延的情况); (4)2011年至2014年投标单位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可在检察机关自行查询); (5)在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有多次中途退出投标等不良行为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03月2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5 年 3 月 16 日 至 2015 年 3 月 20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03月16日至2015年03月20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空港西三道金融中心5栋401(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无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无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无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天保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天保建设(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环河北路80号空港商务园东区E6号楼四层
邮政编码:300308联系人:李竹云电话:022-84906829
传  真:022-84909033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燕光(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5-401
邮政编码:300308联系人:唐颖电话:022-24893666
传  真:022-24893766

日期:2015 年 3 月 16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空港经济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受理负责人:崔志国
电话:84906266传真:84906751电子邮箱:cuizg@adm.tjftz.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西四道168号融和广场6号楼1门202号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监察局驻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受理负责人:刘卫民、赵健
电话:24538762、24538760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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