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2015年牌匾标识采购选择年度入围商招标公告【变更】

2015-03-20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交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2015年牌匾标识采购选择年度入围商招标公告【变更】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交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2015年牌匾标识采购选择年度入围商项目已由交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交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交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2015年牌匾标识采购选择年度入围商
2.2采购内容:牌匾标识类采购、安装,为交钥题工程
2.3安装地点:交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各营业网点。
2.4采购数量:本次只投产品类型、规格、参数、单价,投标报价包含牌匾审批费用。年度内数量暂不确定,根据未知需求决定。
2.5质量要求:符合交总行CI总册要求的标准规范和国家《建筑装饰装修验收规范》。
2.6付款要求:与网点装修工程相关的牌匾项目,合同结算价款以审定价为准。结算时必须由交总行指定的审计单位审定后,方可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2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如果投标人为省外企业,必须在哈尔滨市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
3.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含);
3.4投标人具有3M的销售授权书。;
3.5投标企业须提供技术支持和售后保障,市区内4小时响应,如出现现场无法马上修复的情况,须向招标方说明原因及制定解决方案,并承担我行原有牌匾的例行巡检及维修等工作,承诺向招标人提供良好的长期保修、维修、服务和终身技术支持。
3.6没有近2年内因违法行为被交通银行取消投标资格;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已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报名时需递交审阅的证明材料:
4.1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有效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投标人为省外企业,必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哈尔滨市分公司或办事处的证明材料;
4.2提供品牌商(3M)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3提供法人、被授权人和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4提前开标承诺书(加盖公章);
4.5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 19 日至 2015年 3 月23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00时,下午 14:0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上述第4条所要求的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至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428号交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1205室经审查后领取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交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428号
联 系 人:周环
联系方式:0451-83085535
邮箱:zhouhuan@bankcomm.com
2015年3月19日

下一篇:

如东县刘埠渔港导视牌等附属设施项目

上一篇:

交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2015年牌匾标识采购选择年度入围商招标公告

  • 信息二维码

    手机看新闻

  • 分享到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signage@qq.com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