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河源市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河源市新丰江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标示标识、标志建设项目(招标编号:HYCY2015HG04024)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内容、类别、数量、用途、及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1. 项目内容:新丰江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标示标识、标志建设
2. 项目预算:人民币 140.37 万元。
3.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用户需求书》
*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须是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备道路交通标杆、标牌经营范围,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 投标人自2011年以来有道路交通指示牌项目成功案例,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万元(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4. 投标人须具备较强的后期维护能力,具有相应的维护和技术支持能力,并出具保证免费更新维护的承诺书;
5. 投标人必须在河源地区内设有工商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能分包或转包。
*报价人凭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上述资质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购买采购文件的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购买采购文件。
三、电子文件下载
供应商可自行点击招标公告左下角的附件链接下载,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不符的,以纸质文件为准。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 04月 16日起至2015年04月22日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00元/份,售后不退。
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源市中山大道12-213号
3.(保证金)存款账户:
开户名: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河源市建设大道分理处
帐 号:44001748626053005988
4.(标书款、服务费)存款账户:
开户名: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河源新风路支行
帐 号:667857737209
五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05月06日上午09:00~09:30(北京时间)。
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05月06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逾期概不受理。
3.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河源市中山大道12-213号。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河源市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地址:河源市
采购联系人:赖先生
采购联系人电话:0762- 3880102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河源市中山大道12-213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0762-3827628、3603168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62-3827828
E-mail:gdhyzb888@126.com
3、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黄小姐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0762–3827628
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2015年0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