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晋设施招20150413009
开标时间:2015-05-20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泉州建研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晋江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地区:泉州市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晋江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编号为 晋设施招20150413009 的晋江市青阳组团改建工程金融广场项目室内装修(含标识系统)设计(招标项目名称)已由 晋江市发展与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闽发改审【2013】C0512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晋江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泉州建研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晋江市青阳组团改建工程金融广场项目室内装修(含标识系统)设计;
2.2. 建设地点:晋江市青阳街道;
2.3.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约40.7亩,总建筑面积约137572㎡。地上公共装修面积约15230.8㎡;地下室总建筑装修面积约45335.96㎡。总投资造价估算额约3188万元。
2.4. 投资总额:约 3188万元;
2.5. 招标类型: 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晋江市青阳组团改建工程金融广场项目室内装修(含标识系统)设计,本次招标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编制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
2.6.2内容:晋江市青阳组团改建工程金融广场项目室内装修(含标识系统)设计,具体设计范围包括①门厅、公共走廊、楼梯间的地面铺装、墙面、天棚;②公共卫生间;③地下室地面铺装、停车分区、标志;④室内及广场标识系统;⑤其他属于公共部位的装修设计。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15年 /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壹级 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并具有建筑类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3. 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1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并完成设计的建筑面积60566.76平方米以上(含60566.76平方米)的建筑室内装饰装修项目【以设计合同书上载明的完成时间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若设计合同书上未载明完成时间,则以发包人出具的业绩完成证明为准)】。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04 月 16 日8:30至2015年 04 月 20 日18:00(北京时间)前以不记名方式登晋江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址: www.jjce.gov.cn)获取招标文件等材料。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记名投票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账户(开户名: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晋江支行,帐号:424758379456);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必须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或按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参与投标。应注明工程名称或工程招标编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贰万元人民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5年 05月 20 日 09 时 00 分,(招标代理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提交地点为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点: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南路城市展馆二楼)招标代理处;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壹级建筑师证及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3188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约 124.8万元,本工程设计费暂按124.8万元,实际设计费以财政审核后预算造价为计费额(即设计费计费基数)进行计取,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晋江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晋江市青阳街道,邮编:362200;
电话: 15959597978 ;
联系人: 张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泉州建研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行政区域海星小区办公楼三楼 ,邮编: 362000 ;
电话: 18750503086 传真:0595-22157103 ;
联系人: 小刘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晋江支行 ;
帐户名称: 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
帐 号: 424758379456 。
交易中心名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地址:晋江世纪大道南路城市展馆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