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福元路沿线门店招牌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2015-04-21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湖南省福元路沿线门店招牌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浏阳河街道福元路沿线门店招牌整治规范项目,已由开发改发[2015]71号文核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市开福区浏阳河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综合说明:
1.工程名称:浏阳河街道福元路沿线门店招牌整治工程
2.工程概况:项目位于开福区,建设内容为对福元路沿线门店原有招牌的拆除、统一制作并安装新的广告标牌,更换招牌面积约1174㎡,项目总投资估算约88万元。
3.施工工期:30(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
5.保修承诺: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执行
6.招标范围:建筑、装修工程(具体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7.资格审查方式:基本资格审查
8.评标办法:按长住建发〔2014〕259号文综合评估法(1)。
二、报名资格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持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具有房建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湘建建[2010]109号及长住建发[2013]1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
5.被授权委托人及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6.省外企业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及近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以及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省外企业须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拟任本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开标时还须提供经在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8.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不良行为记录。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证件及有关资料:
3.1投标人应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银行开户许可证等]原件。
3.2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人身份证和社保证明等原件到现场报名。
3.3省外企业须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查询真伪的官方查询网址[或提供由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和近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以及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等原件。并须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拟任本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等原件。
3.4被授权委托人及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
3.5 在报名递交以上审查资料原件的同时,投标人另须提供一套装订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
4.1报名时间及地点:投标人请于2015年4月20~24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5:00-17:00时)到长沙市开福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窗口办理(开福区政府大院内)。
五、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开福区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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