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延津县僧固乡李庄初级中学的委托,对延津县僧固乡初级中学乡村学校少年宫设备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延津县僧固乡李庄初级中学乡村学校少年宫设备
二、项目编号:延交财谈判采购[2015]020号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包括双人凳、竖笛、葫芦丝、腰鼓、足球、足球网、篮球等。
音乐器材、体育器材、棋类、德育类活动器材、科普类器材、舞蹈室、美术书法用品、心理咨询室、少年宫标牌文化设计,具体内容及数量详见谈判文件。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1)、法人授权委托书;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注:按以上要求领取了谈判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谈判开始后由谈判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4月22日—— 2015年4月24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报名室(延津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份,售后不退。
七、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5年4月27日09:30
八、响应性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二评标室(延津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上同时发布。
十、采购人:延津县僧固乡李庄初级中学
联系人:孙老师 电 话:13262706241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先生 电 话:0371-63977434 15937165815
十一、监督单位及电话:
延津县检察院 0373-7717226
延津县财政局 0373-7627806
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