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工 程 类 型:市政公用项目
项 目 编 号:44031020140128
项 目 名 称:龙华新区城市导向标识系统建设项目
工 程 编 号:44031020140128001
招标工程名称: 龙华新区城市导向标识系统建设项目监理
工 程 地 址:深圳市龙华新区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龙华新区城市导向标识系统标识工程,包括新区大道、梅龙大道、民塘路、腾龙路、民康路(梅龙路—民治大道)、玉龙路(致远中路—梅龙路)、留仙大道(致远中路—梅龙路)、民宝路、民旺路(梅龙路—民治大道)、人民路(新区大道—龙观路)、和平路、布龙路(龙观路—五和中路)、龙观路、华荣路、清湖路、清龙路、雪岗北路(华清大道—五和大道)、清宁路、清祥路、清庆路、清吉路、清丽路、清新路、五和大道(清新路—雪岗北路)、观澜大道、广场沿河路、观光路高尔夫大道、裕新路等,涵盖了新区的主要道路、节点、社区。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经办人:万卓 办公电话:83500970, 移动电话:,75583500970
建 设 单 位:深圳市龙华新区城市管理局
经 办 人:黄鑫源 办公电话:23336796, 移动电话:75523336796
计划总投资:5000.0000万元 本次发包监理费:112.803000万元
本次招标面积:0.000000平方米
本次招标内容:道路标识标牌建设工程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5年5月21日 至 2015年11月20日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5年5月4日09:00时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5月26日10:00时
质疑截止时间:2015年5月15日17:00时
答疑截止时间:2015年5月18日17:00时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每套收取工本费:0.00元。
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方法:先评后定法(直接票决法)
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无)(项目经理--有);
拟派项目项目总监必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无
其他投标条件要求:1、本工程不采用政府预选承包商制度,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最低企业资质要求: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2、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其他投标条件要求:
1、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2、受到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监理企业、项目总监在暂停承接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工程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3、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监理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是。
5、投标人必须提供截标前90日内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的检查机关出具投标人法人及法人代表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在中标后提供给招标人)查询招标公告发布日前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温馨提示:
1、实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告知性备案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建设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
招标公告内容的投诉时限按如下规定执行:
(1)采用资格预审或投标报名方式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采用资格后审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或“深圳建设信息网(www.szjs.gov.cn)”。
(1)企业资质信息备案登记,并办理企业信息卡及录入投标员指纹信息;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备案注册,联合体代表应办理其企业信息卡和录入投标员指纹信息。
(2)办理“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会员登记。
(3)办理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信息备案登记。
(4)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商务标签字注册造价工程师的个人数字证书。
(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
3、资格后审有关要求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在交易网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可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的“网上办事—>网上投标—>下载招标资料”下载,招标文件工本费由招标人在截标后向投标人收取;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会员区下载;
答疑方式:网上答疑。网上答疑使用指引见
http://www.szjsjy.com.cn/help/wsdy/wsdy.html
招标文件、图纸等工程资料下载
http://www.szjsjy.com.cn/help/zlgl/zlgl.html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具体操作见网站中在线帮助。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6)投标人在窗口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在截标当日的截止时间前,按下列要求到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指定窗口办理投标手续:
①:由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为联合体代表,下同)法定代表人或投标员持企业信息卡,投标员须同时验证指纹信息;
②: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
③:将本次招标工程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的姓名告知窗口工作人员。
注意:资格后审文件中提供电子扫描件的,投标人应准备相关原件以备查验。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外地企业还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4、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因任何原因未上传合格投标报名资料的投标报名申请。
5、本招标工程中应按照《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及《深圳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规定》的要求,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新型墙体材料。
6、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
7、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