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浚县黎阳仓遗址保护展示工程项目已经国家文物局文物保函[2015]35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浚县文物旅游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国家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浚县黎阳仓遗址保护展示工程项目;
1.2 项目地点:河南省鹤壁市浚县县城内;
1.3 项目投资:约800万元。
2. 标段划分
2.1 施工标
2.1.1 施工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标示的全部内容;
2.1.2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2.1.3 承包方式:工程施工总承包,即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
2.1.4 施工工期:300日历天;
2.1.5 标段划分:共设一个标段,包括建筑、装饰、给水、电气工程。
2.2 监理标
2.2.1 监理范围: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2.2 质量监控目标:合格;
2.2.3 工期监控目标:确保在施工工期内完工;
2.2.4 标段划分:共设一个标段,即上述施工标段的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含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文保施工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有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或省级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资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拟派项目经理持有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均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2监理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具有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文保监理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有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房建监理企业拟派项目总监持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均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时,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3.4.1联合体投标人成员最多不超过二家,各成员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满足各自投标资格要求;
3.4.2联合体投标人成员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
3.4.3施工联合体投标牵头人须是文物保护施工单位,监理联合体投标牵头人须是文物保护监理单位,由联合体投标牵头人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3.4.4联合体报名时,须经联合体投标人成员共同授权指定同一委托代理人,该委托代理人须是联合体投标牵头人一方的工作人员(须提供有效劳务合同及近期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4.5由指定委托代理人持联合体授权委托书参加报名,除了携带招标公告中要求的联合体投标人成员各自证件外,还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该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名称,由牵头人负责交纳投标保证金,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4. 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2015年5月4日至2015年5月12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11:30时,下午15:00时-18:00时参加报名。
4.2 报名地点: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浚县建设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农村信用合作社三楼)。
4.3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同报名时间,费用500元/份,售后概不退还。
4.4 报名时须携带资料: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劳务合同、社保证明、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用于施工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拟派人员资格证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用于联合体投标)、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注:报名时,上述证件均为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评标时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5. 发布招标公告媒体
本公告于2015年5月4日至2015年5月12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政府采购网》、《浚县人民政府网》上同时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浚县文物旅游局
地 址:浚县伾浮路东段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3569652118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朝歌路西段金融大厦配楼华韵公馆南楼1102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5939277556 0392-6917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