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已根据发改基础[2010]2515文批准建设,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对其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公共区客运服务导向标识系统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公共区客运服务导向标识系统项目
二、招标编号:BDFR-2015HN031
三、资金来源:自筹及财政资金
四、项目概况:
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范围为汽车北站站至尚双塘站,线路全长23.627km,其中地下线22.278km,高架线1.139km,过渡段0.21km。全线共设车站20座,包括地下站19座,高架站1座。
五、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公共区客运服务导向标识系统包括:车站公共区标识系统(不含消防紧急疏散系统标识系统和地面疏散系统标识系统)及车站站外500米范围内引导乘客乘坐地铁的引导标识系统采购及安装施工工程。
2、标段划分:划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汽车北站、开福区政府站、北辰三角洲站、开福寺站、湘雅路站、营盘路站、五一广场站(1号线站台)、黄兴广场站、南门口站、侯家塘站。
第二标段:南湖路站、黄土岭站、涂家冲站、铁道学院站、友谊路站、省政府、桂花坪站、大托站、中信广场站、尚双塘站。
3、货物数量: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交货或安装地点。
5、计划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0天,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承诺承担因工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6、质 保 期:标识系统质保期至少为正式开通运营后24个月;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范围涵盖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范围的企业。
2、投标人必须是标识(或标牌)的生产制造企业(以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为准),其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或等值外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进行转换计算其注册资金。
3、投标人2011年以来必须承担过一个(含)以上以往工程业绩。
4、本项目的以往工程业绩为: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含)以上的导向标识供货及安装工程业绩。
本项目的以往工程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有效业绩时间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业绩应为投标人自身的,不能是其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分公司的;不接受联合体、分包、港澳台地区、境外业绩。
5、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机电设备安装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处于被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期限内。
9、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和财务资信状况,并确保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的状态。
10、因相关原因被我司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轨道公司项目投标的单位按函告内容执行。
七、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11日至2015年6月5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sggzy.com.cn)下载招标文件、技术文件及其他资料。
八、招标文件的澄清与答疑:
1、不统一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5年5月15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澄清与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 “答疑专区”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该澄清与答疑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敬请留意。
九、投标保证金: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每标段从各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保证金开户名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1792061059778899
2、到帐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以银行到帐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3、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不合格,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4、退还投标保证金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帐户,一律不退现金。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帐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1号线导向标识×标段。
十、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6月5日9: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文件及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当天详见二楼大厅电子显示屏【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召开开标会议时,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准时参加。
5、开标验证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交由行政监督部门和监委验证。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二、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十三、中标原则
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本项目2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投标人若因上述规定而存在标段选择和放弃的情形时,须选择中标金额大的标段为其中标标段,其放弃的标段由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替补。
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