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北京市昌平区沙河中心小学-校园文化建设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ZZSQ-2015-024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昌平区沙河中心小学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80762246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丰善村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招商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城南街道南环中路28-8号2层.
联系方式:电话:010-80118282传真:010-80118282
采购范围及简要技术参数:校园文化建设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招标控制金额:1123800元
采购数量:1批
采购用途:自用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7)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有效授权书;
8)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该招标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3)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
查阅及购买招标文件须持有的文件资料:须由其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携带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具有有效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
(2)税务登记证书(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报名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在报名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银行存款证明无效);
(5)近期(最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加盖本单位公章);
(7)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该招标项目的法人授权代表在参加投标活动前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
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200元/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5年5月28日至2015年6月3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购买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城南街道南环中路28-8号2层.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19日上午08:30分
开标时间:2015年6月19日上午08:3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城南街道南环中路28-8号2层.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
电话:010-80118282
传真:010-80118282
中招商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