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城乡建设局六零灌渠丁香水巷LOGO标识及景石施工单位采购

2015-06-03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城乡建设局六零灌渠丁香水巷LOGO标识及景石施工单位采购

于洪区政府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受于洪区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于洪区政府采购中心就"六零灌渠丁香水巷LOGO标识及景石施工"项目以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于洪区城乡建设局-六零灌渠丁香水巷LOGO标识及景石施工
  (二)项目编号:CG2015098/SYC(2015)98号
  (三)项目类别:工程类
  (四)项目内容:
  1.采购内容:本项目共 1个品目,本次采购1 个品目。
  采购玻璃钢LOGO一个,景石LOGO一个,具体要求见谈判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
  2.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工。
  3.项目实施地址:沈阳市于洪区六零灌渠丁香水巷。
  4.质保期:12个月。
  5.质量保准:达到国家规定质量合格标准。
  6.项目预算金额:(161951)元。
  7.合同款支付:按政府拨款进度付款。
8.其他: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3)是否分包:不分包。
(4)兼投兼中:不允许。
(5)报价形式:金额元。
  9.本公告内容可在沈阳政府采购网(www.ccgp-shenyang.gov.cn)点击<访问旧站>后,在页面最下方点击<区县级政府采购网>→<于洪区政府采购网>查询;谈判采购文件在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yhqggb.gov.cn)下载。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有能力承揽本项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4. 承诺若逾期不领取中标通知书或逾期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视同自愿放弃中标和参加于洪区政府采购活动资格。
  5.其他要求:
   要求投标单位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资质中含雕塑类;
  三、招标报名及现场勘察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2日至2015年6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投标单位请携带并提交如下相关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本单位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机构代码证》
  (4)《资质等级证书》
  (5)项目经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法人证明书(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7)如投标单位为外埠入辽企业,则需提交省建设厅出具的《入辽备案证》、《代存证明》(建造师注册证),市建委出具的《企业安全许可备案单》、《代存证明》 (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
  (8)如投标单位为外埠入市企业,则需提交市建委出具的《企业安全许可备案单》、《代存证明》(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
  注:如资质证书正在年检中,报名时请出示市级以上证明原件。
  2. 报名方式:持以上证件至于洪区政府采购中心401室报名,通过资质审核后原件马上退回,复印件留下存档,报名免费,有图纸需投标单位自行复印。
  四、现场勘察
  1. 勘察时间:2015年6月9日9:00时在于洪区政府北门集合,由采购单位联系人领至施工现场(请提前与采购单位联系)。
  2. 联系方式:采购单位联系人:赵小丹 联系电话:25315706。
  五、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6月12日9:00~9:30时,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和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地点:于洪区黄海路16号(于洪广场三和大厦三楼,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夏银行楼上,东门进入。)
  3.递交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合法代理人现场递交密封好的响应文件,并参加开标。不接受以其他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
  4.递交份数:响应文件三份,其中:正本1份,其余为副本。
  5.有效期:自递交之日起九十天。
  6.其他:
  (1)须以整品目的形式且对品目内全部采购内容报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不具有独立运作并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的分公司没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响应无效。
  六、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贰佰元整。
  七、说明
  1.凡与本次采购相关的事项,请详见采购文件或向于洪区政府采购中心咨询。
  2.除特殊说明,采购公告或变更采购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指天数均为日历天数。
  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八、凡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集中采购机构:于洪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7号
  邮政编码:110141
  投标报名及领取标书: 张 洁 024-25320401
  开标及领取中标通知书: 刘 阳 024- 25320401
  合同签订: 黄 静 024- 25302372
  履约验收: 李英才 024- 25302372

于洪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五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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