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镇原县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管理局的委托对该单位购置安装宣传栏、警示牌工程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谈判文件编号:ZYCG2015-JZ21
2、谈判内容:宣传栏85块、警示牌78块(预算金额30.61万元)。(详见谈判文件)
3、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具有以上招标采购项目的相关资质证书及经营范围,能够承担和履行谈判文件中各项规定的企业。
(3).投标人必须在过去3年内承担过与本次招标货物相类似的项目。
4、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5年6月2日至6月4日(节假日不发售)。发售地点:镇原县财政局109室。
5、谈判文件售价:每包谈判文件售价200元。
6、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6月11日下午3:00时,逾期不再受理。
7、谈判时间及地点:2015年6月11日下午3:00时,镇原县财政局一楼124会议室
8、联系人:李 江 联系电话: 0934-7126625
镇原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五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