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光山县文物旅游局的委托,对光山县文物旅游局更换高速公路路牌旅游标志牌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具备资质的合格谈判供应商以密封响应文件的方式前来谈判。
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光山县文物旅游局更换高速公路路牌旅游标志牌项目
1.2采购编号:光财竞争性谈判(2015)19号
2、采购方式
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采购范围及说明
3.1本项目采购范围:安装供货清单内容
3.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安装供货期:签订合同后,15日内货物送达采购单位或使用地并安装调试及验收完毕。
3.4项目分包说明:
本次采购为一个完整的合同包,谈判供应商对该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谈判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权资格以合同包为单位。
4、谈判供应商资质及其他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本次谈判要求供应商投标产品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
4.3谈判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均在有效期内。
4.4谈判供应商须到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谈判。
5、谈判文件的获取
5.1本谈判文件于2015年6月4日至三个工作日止在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综合业务受理窗口出售。
5.2谈判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5.3谈判文件售价600元人民币,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5.4谈判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供企业年度报告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效)。以上所有资格证件需带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必须装订成册)。不符合谈判资格要求的报名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谈判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符合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对谈判报名资料的要求只作为留存,不负责审查和认定,待评审时由谈判小组对谈判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不符合谈判项目资格条件的谈判供应商将被拒绝。谈判供应商在参加竟争性谈判会议时,必须携带各类有效证件原件,证明对谈判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6、谈判响应保证金
6.1、保证金必须由供应商在竞争性谈判会议开始前三天从基本账户缴纳到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
6.2、保证金的查收、验证是否有效、退还由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 2015年6月15日下午15:0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8、 谈判时间、地点
8.1谈判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8.2谈判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9、谈判文件变更
谈判文件如有变更,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将通知各位谈判供应商。
10、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光山县文物旅游局 采购代理机构: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人:梁女士
电 话:0376-8875788 电 话:0376-6173886 0376-6179559
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