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灵宝市政府采购工作计划,经批准对2015-2016年度灵宝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定点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灵财采购(2015)47号
二、采购项目:
协议供货分包号
协议供货项目名称
说明
A包
电脑暨办公设备机具
计算机设备、计算机网络设备、信息安全设备、终端设备、存储设备、打印设备、扫描仪、机房辅助设备(含机柜、监控设备)、计算机软件、复印机类、投影仪、多功能印刷一体机、照相机及器材、LED显示屏、刻录机、速印机、碎纸机、复印纸、硒鼓、粉盒等
B包
一般电器设备
空调、电视、视频设备、洗衣机、饮水机等
C包
办公家具
办公桌、椅、档案柜等
D包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公用车辆的维修与保养等
E包
印刷服务
印刷、标牌、牌匾、喷绘、写真、展板等
三、投标单位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在灵宝市内具有独立的固定经营场地;
3、具有相关产品的经营资格,具有代理资格或销售授权;
4、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5、财务制度健全、经营管理状况良好;
6、在近三年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具有灵宝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8、具有本单位的提供的反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注: D包需具有机动车修配行业管理部门确认的三类(含三类)或以上汽车维修资质。)
四、招标文件获取:本次招标项目采用现场报名,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6月10日至2015年6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灵宝市人民银行八楼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接受报名)。
招标文件费用:每包段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经营范围需包含所投包段全部内容的2/3及以上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 (个体工商户除外)、税务登记证副本、相关设备代理资格或销售授权证明,灵宝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出具本单位的提供的反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授权委托人报名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注:D包需提供机动车修配行业管理部门确认的三类(含三类)或以上汽车维修资质。)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5年7月1日上午9时整(A包、D包),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015年7月2日上午9时整(B包、C包、E包),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六、项目联系人
招 标人:灵宝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8-886696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人:王女士 李女士
联系电话:13639829314 15516206658 0398-2199033
招 标 人: 灵宝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