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潘火街道东方丽都安置住宅采购标识、标牌项目采购公告(重发)

2015-06-17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浙江省潘火街道东方丽都安置住宅采购标识、标牌项目采购公告(重发)

根据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委托招标通知书,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受宁波市鄞州区潘火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本招标编号的下列产品和有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 采购编号:ZJ-NB15124-1

二、项目概况:子包号、货物名称、数量:


子包号


货物名称


设备数量






东方丽都安置住宅标识、标牌


1批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单位要求在宁波大市范围内有工商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6月16日至 2015年6月25日,上午8:30-11:15 ;下午13: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2.1供应商直接登陆宁波市政府采购站点、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于2015年6月25日下午16:30前缴纳标书费, 并电话(王先生0574- 28830072)确认后方视为报名成功,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2未能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联系王先生电话/传真:0574- 28830072、0574-28830650。

2.3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资格将被拒绝。

3.售价:每份:4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 50 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五、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5年7月7日14: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百盛商务楼东边,鄞投大厦内),迟到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收。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15年7月7日14:00(北京时间)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百盛商务楼东边,鄞投大厦内)。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七、投标保证金: 4000元人民币(保证金形式:转帐支票或电汇),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缴纳至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到账。



八、采购人:宁波市鄞州区潘火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

联系人:周先生



九、招标代理公司: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地 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和大酒店20楼

邮 编:315020

电 话:0574-87179083、0574-28830072

传 真:0574-87179089、0574-28830650

联 系 人:周健、林叶、王泽、郑菊琴、唐祥、卓益浩

标书费/中标服务费: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宁波城西支行

户 名: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宁波分公司

账 号:3901111109000037356



投标保证金:开户单位名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彩虹支行

账 号:81014101302093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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