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江华瑶族自治县展览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由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发改许准字(2015)76号文立项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江华瑶族自治县展览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按照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江华瑶族自治县展览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1.2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3.工程造价:招标控制价900万元
1.4.建设地点: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
1.5.建设规模:江华瑶族自治县展览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主展览馆占地1881.9平方米,主体结构分为两层,建筑高度16.9米,总建筑面积约4295平方米,布展面积2060平方米。包括主展览厅、办公室、贵宾接待室、配套服务设施用房及其它公共空间,以上区域范围的布展、多媒体、制作、安装及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及相关服务(含中央空调、干式变压器设备采购;但不包含消防和电梯等设备)。
1.6.建设周期:2015年11月15号前完成试营运全面移交。
1.7.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1.8.招标范围:展览馆展示内容策划、立面效果深化设计与制作、室内整体装展览布局;模型设计和制作、多媒体创意和制作、展区装饰装修、展厅设备采购及安装(投影演示系统、模型舞台灯光及音响系统、中央控制系统、总规模型、多点触摸信息平台、查询系统、标识标牌系统、语音导览系统,中央空调、干式变压器等)及展馆后期维修和服务及部分设备安装(含中央空调、电力变压器)。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具有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或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陈列工程企业一级资质;
2.3 投标人近三年须承担过一个或以上单项布展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城市展示馆布展设计及施工一体化工程业绩;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所需证件及资料
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持下列资料到本公告指定地点参与投标报名:
3.1 投标申请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应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身份证,投标申请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应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
3.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3 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4 投标人类似业绩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 报名时间:2015年 6 月29日至2015年7月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
4.2 报名地点:长沙市东风路123号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07室招标四部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必须在开标前到账。
5.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必须以投标单位名称账户于2015年7月2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前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以查询到账为准):
项目名称:江华瑶族自治县展览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开户单位:江华瑶族自治县规划建设局(押金户);
开 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华支行;
账 号:1910020929200012724
6、评标办法: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1 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29日9:00(北京时间);
7.2 开标及投标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委会议室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邹娜 刘成建
地 址:长沙市东风路123号
电 话(传真):0731-84522888
邮 箱:hnzb4@126.com
监督人:江华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传真):0746---2317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