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第二人民医院移址新建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TXS201206022 项目名称 泰兴市第二人民医院移址新建项目
标段编号 TXS20120602218 标段名称 泰兴市第二人民医院移址新建项目的标识系统设计[TXS20120602218]
公告开始时间 2015年7月4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5年7月10日
公告信息
泰兴市第二人民医院移址新建项目的标识系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泰兴市第二人民医院移址新建项目 已由 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泰发改投[2011]547号文 批准建设,现委托 泰州市方正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标识系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泰兴市黄桥镇银杏路北侧、定慧路西侧。
(2)工程规模:约68163.69平方米。
(3)工程造价投资限额:200万元;设计费最高限价:13万元。
2.2招标范围
泰兴市第二人民医院移址新建项目全部标识系统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相关配套服务)。
2.3付款方式
本项目的付款方式为:方案设计优化后经招标人确认并提交正式方案设计成果后付合同价的10%,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设计成果且通过施工图审查后付至结算价的80%,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申请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标识标牌设计或广告设计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申请人于 2015 年 7 月 4 日起至 2015年 7 月 10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至泰兴市行政服务中心530室 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下列材料
根据泰建招〔2013〕2号《泰兴市建设工程投标事务负责人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
①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另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投标事务负责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另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社保证明材料的格式按照泰建招[2014]8号文规定)。
注:有关投标事务负责人相关规定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请登陆www.txcetc.com查询(泰建招〔2013〕2号《泰兴市建设工程投标事务负责人管理办法(试行)》)。
5. 本工程为资格后审,审查内容和评标办法见附件。
6.本项目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
2015年 7 月 4 日起,2015年 7 月 10 日止。
7.招标公告发布的其他媒介:
泰兴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交易大厅公示栏
泰兴市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txcetc.com)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tzcetc.com)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http://www.jszb.com.cn)
8.投标人参加招标投标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投标文件的递交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事务负责人)递交;
(2)其他有关注意事项见泰兴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兴市第二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泰州市方正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泰兴市黄桥镇 地 址:泰州市鼓楼南路286号B3幢1-3室
邮 编:225400 邮 编:225300
联 系 人:黄国兵 联 系 人:许强
电 话:13615187068 电 话:18252602612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2015 年 7 月 3 日
附件一: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投标人,资格审查内容: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由泰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出具的投标保证金票据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附件二:
评标办法:
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具体方法如下:
3.1设计费报价得分(10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设计费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评标基准价 C=A×K,(K取值范围为96%、97%、98%,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设计费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设计费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设计费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 0.5 分,每低1%扣 0.3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扣完为止。
3.2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得分(2分)
投标人201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设计项目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提供设计合同原件。
注:类似设计项目指单项工程医院或商业项目标识系统设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合同原件作为评分的依据。
以上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加分证明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计分。
3.3设计方案得分(88分)
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特点,编制设计方案,内容及评分标准如下:
(1)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设计文件编制的全面性(15分)
好,(10-15分);中,(5-9分);一般,(0-4分);
(2)主要节点效果(15分)
好,(10-15分);中,(5-9分);一般,(0-4分);
(3)设计方案对细部处理的精细化程度(15分)
好,(10-15分);中,(5-9分);一般,(0-4分);
(4)功能分析和空间组织的合理程度(15分)
好,(10-15分);中,(5-9分);一般,(0-4分);
(5)设计选用的标识材料的实用性、耐用性程度(15分)
好,(10-15分);中,(5-9分);一般,(0-4分);
(6)投资估算经济性,造价控制措施科学合理性(13分)
好,(9-13分);中,(4-8分);一般,(0-3分);
设计方案评审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5、汇总上述各项分值(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按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总得分相同时,则设计费报价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设计费报价得分仍相同时,则设计方案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设计方案得分仍相同时,则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仍相同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