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市鼓楼区司法局的委托,就“室内外标牌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FJYS2015-137)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JYS2015-137
项目名称:室内外标牌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小柳
联系方式:0591-87679352、87679372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福州市鼓楼区司法局
采购人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甘路路2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熊敏强0591-83570003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北楼01-02单元10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柳0591-87679352、87679372
四、成交信息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5年07月13日
成交日期:2015年07月21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室内外标牌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1、招标公告编号: FJYS2015-137
2、项目名称:室内外标牌采购项目
3、采购单位名称: 福州市鼓楼区司法局
4、采购单位联系人:熊敏强
联系方式: 0591-83570003
5、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北楼01-02单元10层
联系人:小柳
联系方式: 0591-87679352、87679372 传真:0591-87610660
7、发布招标公告日期: 2015年7月13日
8、采购单位确认日期: 2015年7月20日
9、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经询价小组评议,各报价人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10、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优惠情况
福州广众广告有限公司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文件的规定,并按“各行业划型标准” 的指标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询价小组评议,符合询价采购文件政策性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该公司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总价为58780元,经询价小组评议,给予6%的价格扣除幅度,相应价格扣除为3526.8元,扣除后的评审价格为55253.2元。
11、评标结果:
11.1成交供应商名称:福州广众广告有限公司
11.2成交供应商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79号闽赋苑2号楼技术层
11.3成交金额:58780元。
11.4合同履行日期:30日内。
11.5服务要求:提供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的现场免费保修期,终身维护。保修期内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由我方负责保修包换。
11.6成交货物的明细情况如下:
包号
品目号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
1-1
“鼓楼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室外标牌
蓝、白、红三色底板(长46.5米,高2.1米)
1面
52300
1-2
“鼓楼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室内标牌
蓝色亚克力水晶字(0.40m*11个)、司法专用徽标(0.5m*1个)
1面
1300
1-3
“为人民服务”标语
红色亚克力水晶字(0. 80米)
1面
3300
1-4
“马上就办”标语
钛合金字(0.80米*4个)
1面
1200
1-5
门牌
30cm*12cm
18面
37.78
12、专家名单:麻明建、赖庆新、刘军(采购人代表)
特此公告
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1日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麻明建、赖庆新、刘军(采购人代表)
五、其它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