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对其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导向标识系统设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设计单位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概况:3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约36.5km,西起至坪塘镇的山塘站,经洋湖湿地站、洋湖新城站、阳光站、中南大学站、阜埠河站、灵官渡站、侯家塘站、东塘站、桂花公园站、阿弥岭站、朝阳村站、长沙火车站站、烈士公园东站、丝茅冲站、四方坪站、雅雀湖站、长沙大学站、月湖公园北站、湘龙站、星沙站、松雅湖南站、星沙文体中心站、黄兴大道站,止于广生站,共设车站25座。除广生站为地面站厅地下站台外,其余均为地下车站。近期设长沙火车站站与2号线(已运营)换乘,侯家塘站与1号线换乘,阜埠河站与4号线换乘,月湖公园北站与5号线换乘,建成后与其贯通运营。
2、项目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导向标识系统设计项目
3、招标项目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导向标识系统设计项目
4、项目地点:湖南长沙市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3号线标识系统投资估算约2500万元。
7、招标范围:
根据导向标识系统的设计规范及应用指导手册,完成各站客运服务标志系统及相关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配合(含招标图及工程量清单等)和后续服务、施工现场以及缺陷责任期配合服务:
7.1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500米范围内引导乘客进入轨道交通车站乘坐轨道交通的引导标识牌 (不含出入口广场);
7.2轨道交通车站站厅、站台、通道、出入口内公共区的客运服务导向标识牌,包括引导标志、确认标志、综合信息牌(含信息采集)、三维图、咨询牌、提示警示标识及地面疏散指示等。
7.3与装修、设备设施的接口设计。
尽职尽责地配合做好招标、施工、设备材料、系统联调、缺陷责任期等全过程的工作。
乙方在设计过程中应贯彻合同要求,确保设计进度计划、设计质量目标、投资限额要求的实现。
8、设计进度要求:
招标完成后,30天内完成深化设计;方案报有关部门审批获得认可后,60天内提供满足施工进度要求的施工图。
各阶段设计进度应满足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车站公共区导向系统工程建设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甲方批准计划落实,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并承诺自行承担因工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9、本次投标仅需对针对阜埠河站(换乘站)、侯家塘站(换乘站)、月湖公园北站(换乘站)、阳光站、松雅湖南站提供导向系统设计方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2012年以来承担过以往工程业绩。
3、拟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
4、本项目以往工程业绩为在我国境内独立承担过轨道交通工程线路的导向标识系统设计业绩。以往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资质挂靠。
8、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处于被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期限内。
9、因相关原因被我司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轨道公司项目投标的单位按函告内容执行。
三、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日至2015年9月8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以银行到帐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帐户,一律不退现金。
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即投标项目名称:长沙轨道3号线导向标识设计)。
五、招标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2015年8月2日17:00时前将疑问上传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的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逾时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9日9: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及投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开标由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的,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携带上述资料的同时,还须携带《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及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参加开标。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九、公告发布
本公告发布于以下网站:
1、《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2、《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3、《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