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漳州市下洲棚户区改造项目人防标识牌采购比选公告

2015-07-31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福建省漳州市下洲棚户区改造项目人防标识牌采购比选公告

漳州市下洲棚户区改造项目人防标识牌采购项目由漳州碧湖生态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作为业主,我司近期就漳州市下洲棚户区改造项目人防标识牌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国内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前来参投。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漳州市下洲棚户区改造项目人防标识牌采购
二、采购用途:用于漳州市下洲棚户区改造项目人防标识牌制作及安装
三、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规格:






货物名称
数量
规格
交货安
装地点
交货期
1
1
大门标志牌-A牌
2
具体详见比选文件第一章第一节《漳州市下洲棚户区改造项目人防标识牌采购清单》
漳州市下洲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现场
货物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工作。
2
大门标志牌-B牌
2
3
引导指示牌
(距离渐进式)
1
4
管理标识牌
12
5
口部标识牌
55
6
功能标识牌
68
7
单元标识牌
8
8
室内其他标识牌
16
注:比选申请人在比选前应对现场有充分了解,标识牌安装位置若因现场实际人防部门或业主要求进行适当调整,单价不变。若需到现场进行实地踏勘的比选申请人,在比选前与招标采购部小黄联系,联系方式:0596-2111875,时间上午09时0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周日、节假日除外)。
四、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1、凡有能力提供本比选公告所述的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成为合格的比选申请人;
2、本项目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应具备并提交以下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含有相关经营范围);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比选时须提交,授权书必须法定代表签字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否则无效);
(5)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比选时须提交)
3、非被比选人列入失信企业。
注:以上文件或复印件应是有效、清晰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若有一项未通过的视为无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按废标处理。参与比选当天比选申请人应持原件备查。
五、最高限价:
本次货物采购比选设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肆万元整(即¥:40000.00元),比选申请人承诺的总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比选资格。
六、比选办法:不高于最高限价的低价中选方式
七、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获取地址:漳州市江滨路龙文段碧湖生态园展示馆四楼招标采购部;
2、获取时间:于2015年07月31日、08月01日、08月03日、08月04日、8月05日、8月06日、8月07日上午10时00分至 12 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到漳州市江滨路龙文段碧湖生态园展示馆四楼招标采购部领取比选文件及相关资料。
八、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地点:漳州市江滨路龙文段碧湖生态园展示馆四楼会议室;
2、比选时间:2015年08月 08日(北京时间) 09 时30分;
3、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间:2015年08月08日(北京时间)09时00分至 09时30分截止,逾期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的,比选人将不予接收。
九、比选保证金
比选申请人于2015年08月07日北京时间17:00时前以转账方式向比选人提交比选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即¥1000.00)。未按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将不得参与比选。未中选单位的比选保证金于中选人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持保证金收据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十、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及方式:中选人在领取中选通知书后在3个工作日内向比选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只允许银行转账方式),并与比选人签订《货物购销合同》。
2、履约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中选金额的10%;
3、履约保证金汇入的银行专用帐号:
全称
漳州碧湖生态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序号
开户行
账号
1
兴业银行江滨支行
161020100100137218
十一、本次采购比选公告将在漳州招标采购网(www.zzbidding.com)及漳州城投网(www.fjzzct.cn)予以公告3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式
比选人:漳州碧湖生态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方式:0596-2111875 传真:0596-2111928

比选人:漳州碧湖生态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日期:2015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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