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B3G2015-358
芜湖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受 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委托,现对 安徽新芜绿色包装产业园高炮、指示牌、导向标等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库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安徽新芜绿色包装产业园高炮、指示牌、导向标等工程,共分 1个标段。为安徽新芜绿色包装产业园高炮、指示牌、导向标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项目地点芜湖县;
1.2 合同工期:为 20日历天;
1.3 质量标准:为 合格 工程;
1.4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578383.87元;
1.5 本项目单价包干,请潜在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仔细审查工作内容,自行认真踏勘现场。中标价人民币为462707.10元
注:①投标人可对上述 1 个标段任意投标,但只能在一个标段中标,按照标段号顺序依次进行摇号,投标人在前一个标段中标后不得参与后续标段摇号;
②暂定价材料(若有)按芜湖县政府招标采购程序履行并作为工程决算的依据。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已入库(启用2015年重新征集的新库,原库废止)企业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未重新完善入库手续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资质等级以入库备案为准);
2.2 本次招标项目经理要求为投标人在职人员,库内备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以入库备案为准),并取得安全生产B类证书且应当按照规定的执业范围进行执业;
2.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在“明标明投简易招标方式”中(仅指2015年4月1日之后发布公告的项目)有在建项目管理任务的〔只要未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至本代理处备案的均视同有在建项目管理任务〕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资格审查方式:开标会现场审核;
2.6 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含工期保证金4%),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7天内、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将履约保证金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担保期内不计利息)。
3.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无需履行报名手续。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登录芜湖县招标采购管理中心网(http://ztb.whx.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见招标公告左下方)。
3.2本项目适用《芜湖县小型建设工程简易招标管理办法》。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08月03日15时00分00秒整 ,地点为芜湖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四楼开标室;
4.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标记的;
(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验相关原件的。
5.开标定标
5.1开标时间: 2015年08月03日15时00分00秒整 ,地点为芜湖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四楼开标室。
5.2本工程采用“明标明投简易招标方式”。对通过会议查验的投标人采取摇号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第一步,确定投标人编号。按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的签到顺序为序进行抽签,抽到的球号即为投标人的编号。第二步,确定预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代表摇号。各标段第一个摇到的球号对应编号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和第三个摇到的球号对应编号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开标会议结束后,对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结果在网上予以公示。
6. 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
投标人无须单独提交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本项目以入库保证金提供担保(投标保证金为招标控制价的2%;诚信保证金为招标控制价的3%),投标函中须作出响应。
7.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
全部工程验收合格付合同价款的70%;工程经审计确认后付至审计价款的90%,余款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无质量争议一次性付清。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芜湖县招标采购管理中心网、芜湖县政务信息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邮 编:241100
联系人:李龙佳
联系电话:15905535186
招标代理机构:芜湖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
地 址:芜湖县城芜南路延伸段(县“三个中心”大楼)
邮 编:241100
报名窗口:耿静(报名及保证金咨询) 电 话:0553-2567731
项目经办人:刘庆生(业务咨询) 电 话:0553-2567732
传 真:0553-2567855
358安徽新芜绿色包装产业园高炮、指示牌、导向标等工程.rar
芜湖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