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 委托,对 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标牌采购项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人: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
三、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标牌采购项目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的采购计划编号:2015-07-7058
计划编号 预算总额(元) 预算内资金(元) 预算外资金(元) 自筹资金(元)
2015-07-7058 500000 0 0 500000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七、答疑会时间:2015 年 08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
八、答疑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九、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 五份副本
十、发放标书起始时间:2015 年 08 月 03 日 10 时 00 分
十一、发放标书截止时间:2015 年 09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
十二、发放标书地址:网上免费下载
十三、投标开始时间:2015 年 09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
十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 年 09 月 02 日 09 时 30 分
十五、投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六、开标时间:2015 年 09 月 02 日 09 时 30 分
十七、开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八、采购内容: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标牌采购项目
十九、交货地点: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合隆校区(农安县合隆镇)。
二十、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
项目采购合同签订后付总价款的50%,产品验收合格后付总价款的45%,合同签订一年后付总价款的5%。
二十一、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45 天。
二十二、投标人资质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应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应规定,其他特定条件详见本文件采购需求。
二十三、货物质量要求: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二十四、售后服务:整体保修一年,对后续需要给予支持。
二十五、投标保证金:5000元
二十六、评标方法:最低价法
二十七、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晓辉
联系电话:0431-82995596
补充说明
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130011
传真:0431-88779609
联系人:
张华宇 电话:88779603
张鹏翔 电话:88779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