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受柘荣县教育局委托,对数字标牌设备采购项目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数字标牌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编号:FJTH-30620150813
4、采购人:柘荣县教育局
5、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6、供应商资格要求:
6.1、凡有能力提供本询价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报价人。需提供以下证件
(1)供应商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
(2)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供应商组织代码证正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的复印件);
(5)报价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的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报价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6.2、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附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6.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4、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②依法缴纳税收: 供应商上一年度的缴税凭证。
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由供应商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
6.5、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参与本项目的设备清单;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本项目主要人员名单列表、名单内人员的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
6.6、供应商需书面承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7、本项目合同包1设有最高限价,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若高于最高限价,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8、购买标书时间:2015年8月18日起至2015年8月24日止,北京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18:00时(节假日除外);
8、购买标书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9、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1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10、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25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11、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8月25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开标厅。由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接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之前, 将质疑问题以书面的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提交到招标代理公司,其他形式提交质疑问题的不予受理。逾期提交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13、购买标书联系方式:前台 0591-87623955
项目负责联系人:危小姐 0591-87519822转811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东支行
帐号:1501014170012067
收款单位: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