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山洪灾害警示牌
和宣传栏制作及安装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GXZB-TDTP150901
(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吉林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山洪灾害警示牌和宣传栏制作及安装项目,已由吉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吉林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供货地点:吉林市各乡镇(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类型:本次招标为竞争性谈判采购。
3、招标范围和内容:山洪灾害警示牌和山洪灾害宣传栏制作及安装(详见招标文件及采购清单)。
4、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个月完成制作安装。
5、质量标准: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的合格标准要求。
6、本次采购预算10.62万元。
三、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生产或经营此次政府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2、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采购项目)、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4、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合法代表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或代理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日至2015年9月7(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到吉林国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码证)、企业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年9月15日上午9:00 时,接收地点:吉林市旅游宾馆六楼小会议室(吉林市朝阳街88号)。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贰仟元。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汇出。
4、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投标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地 址:北京路161号
联系人:张丽霞 电话:0432-6483131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国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市长江街44-8号
联 系 人:刘影 电话:0432-66592577
201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