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营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场灯箱标识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5-09-10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山东省东营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场灯箱标识竞争性谈判公告

东营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场灯箱标识

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东营市东营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采购人地址及电话:东营区新区政府 13376472279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75号大众报社一楼 8017166

二、项目名称及编号、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项目名称:东营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场灯箱标识

项目编号:DYQCG2015-123#

用途:广场标识

数量:14套

简要技术要求:6米*2米,方管骨架,户外PVC等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及谈判文件,采购内容包括按照设计要求生产制作、供货施工安装及售后服务等达到采购人要求合格的全部内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二)供应商必须具有所投主要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三)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项目预算资金:140000元人民币。

五、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文件售价:

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9月10日至2015年9月14日每日8:30至11:30,14:00至17:00。

采购人在报名截止日二个工作日内,持书面申请函到东营区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将取消其竞争性谈判资格。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75号大众报社一楼106)。

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两份(供应商所提交的上述资料,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15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报价(开启)时间及地点:

截止(报价开启)时间:2015年9月21日15:00时

响应文件接收及谈判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东三路160号)一楼开标室。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0546-8017166



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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