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受乌鲁木齐县财政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乌鲁木齐县文化体育旅游局所需的标识牌、休闲座椅及垃圾桶进行政府采购,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供应商前往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报名,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县体育休闲产业徒步道附属设施(标识牌、休闲座椅及垃圾桶)采购项目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XJTF(CS)2015ZF30
三、磋商内容:标识牌、休闲座椅及垃圾桶
四、预算金额: 549710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 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 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营业执照包含本次项目服务的经营权);
(3) 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
(4) 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
(5) 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备注:报名时提供(2)-(5)项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核对。
六、报名时间:2015年9月11日至2015年9月18日
(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
七、磋商文件售价:200元/包(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八、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5年9月22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
九、磋商地点:乌鲁木齐市人民路新宏信大厦13楼1303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招标公司名称: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十一、招标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21楼J座
十二、联系人:窦世娟
联系电话:0991-4833033转8008
传 真:0991-4817590
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