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车站公共区装修设计(第二次)

2015-09-19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湖南省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车站公共区装修设计(第二次)

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车站公共区装修设计(第二次)
招标公告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对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车站公共区装修设计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概况:3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约36.5km,西起至坪塘镇的山塘站,经洋湖湿地站、洋湖新城站、阳光站、中南大学站、阜埠河站、灵官渡站、侯家塘站、东塘站、桂花公园站、阿弥岭站、朝阳村站、长沙火车站站、烈士公园东站、丝茅冲站、四方坪站、雅雀湖站、长沙大学站、月湖公园北站、湘龙站、星沙站、松雅湖南站、星沙文体中心站、黄兴大道站,止于广生站,共设车站25座。除广生站为地面站厅地下站台外,其余均为地下车站。近期设长沙火车站站与2号线(已运营)换乘,侯家塘站与1号线换乘,阜埠河站与4号线换乘,月湖公园北站与5号线换乘,建成后与其贯通运营。
2、项目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车站公共区装修设计项目(第二次)
3、招标项目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车站公共区装修设计项目(第二次)
4、项目地点:湖南长沙市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4个标段。
设计一标:承担山塘站、洋湖湿地站、洋湖新城站、阳光站、中南大学站、灵官渡站共6个车站公共区装修设计工作。一标段车站公共区装修工程投资估算约6100万元。
设计二标(含总体设计):承担全线车站公共区装修专业的总体设计(含通用图设计)及阜埠河站、侯家塘站、东塘站、桂花公园站、阿弥岭站、朝阳村站、长沙火车站共7个车站的公共区装修设计工作。二标段车站公共区装修工程投资估算约8600万元。
设计三标:承担烈士公园东站、四方坪站、丝茅冲站、雅雀湖站、长沙大学站、月湖公园北共6个车站的公共区装修设计工作。三标段车站公共区装修工程投资估算约6000万元。
设计四标:承担湘龙站、星沙站、松雅湖南站、星沙文体中心站、黄兴大道站、广生站共6个车站的公共区装修设计工作。四标段车站公共区装修工程投资估算约5400万元。
7、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承担3号线一期工程对应标段中各车站公共区装修设计。具体为:
7.1总体设计单位负责制定设计原则、技术文件标准、功能要求和接口等设计指导性文件(含通用图设计),并通过制定经济评价体系、方案优化、推行标准化与模块化设计等措施,指导设计单位共同进行投资控制,确保完成限额设计指标。
7.2各标段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车站公共区(含售票室)装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配合(含招标图、用户需求书、装修概算及工程量清单等)和后续服务、施工现场以及缺陷责任期配合服务。
(2)与车站土建设计中各个专业接口的设计及协调,包括与建筑、通风空调、限界、通信信号、线路、动力照明、FAS/BAS、给排水、电梯自动扶梯、AFC、人防、屏蔽门及广告和导向标识等专业的接口设计。
(3)配合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服务单位及时提供所需设计图纸等输入资料,依托BIM模型积极配合完成碰撞检查和相应各类设计协调等工作。
因经营开发、运营需求等而发生的所有设计调整的设计工作均属于本次招标范围,投标人不得要求另行增加费用。
7.3各标段应服从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总体总包单位制定的设计进度计划、设计质量的控制、事先指导和中间检查工作、综合考核等各项总体安排和调度管理。
8、设计进度要求:招标完成后,60天内完成深化设计;方案报有关部门审批获得认可后,90天内提供满足施工进度要求的施工图。各阶段设计进度应满足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车站公共区装修工程建设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甲方批准计划落实,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并承诺自行承担因工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具体设计周期要求详见第三章《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
9、设计一标提供洋湖湿地站及松雅湖南站设计方案,设计二标阜埠河站及松雅湖南站设计方案,设计三标提供月湖公园北站及松雅湖南站设计方案,设计四标提供广生站及松雅湖南站设计方案。各标段需对以上车站各提供2个装修概念设计方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接受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或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投标。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资质挂靠。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处于被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期限内。
因相关原因被我司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轨道公司项目投标的单位按函告内容执行。
(一)以独立法人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2012年以来具有一个(含)以上的以往项目业绩。
本项目一、三、四标段以往项目业绩为:轨道交通工程车站公共区的装修设计项目业绩(不接受联合体、港澳台地区及境外业绩);
本项目二标段以往项目业绩为:轨道交通工程车站公共区的装修系统概念设计、管理业绩(不接受联合体、港澳台地区及境外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建筑或装饰装修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二)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投标时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且协议中应明确各方在本标段中所承担的工作量;
3、联合体主办方必须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一)中的第1-3条的要求;
4、联合体参与方要求:
4.1 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4.2 2012年以来须具有城市轨道交通、机场、大型交通枢纽或大型公共建筑工程的装修设计业绩(不接受联合体、港澳台地区及境外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三、中标原则:
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2个标段。投标人若因上述规定而存在标段选择和放弃的情形时,须选择中标金额大的标段为其中标标段,其放弃的标段由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替补。
四、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日至2015年11月4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标段(¥30000元/标段)。
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帐为准。
3、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4.1投标人登录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com.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4.2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交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交纳。
4.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4.4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六、招标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2015年9月27日17:00时前将疑问上传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的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逾时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5日9: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及投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开标由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的,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携带上述资料的同时,还须携带《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及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参加开标。
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九、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十、公告发布
本公告发布于以下网站:
1、《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2、《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3、《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
十一、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848986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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