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中医医院的衡山县中医医院标识一批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HSX2015-HW032 ,委托代理编号: HYFC2015-A079 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衡山县中医医院标识一批政府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HSX2015-HW032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本项目不分包。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单位:批)
预算(元)
1
标识一批(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
1
490,000.00
合计
490,000.00
备注:标识设计已由专业公司设计,设计费人民币50000.00元整,本费用由中标方支付.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内容)
质量
服务
合同条款
1
标识一批
详见谈判文件
详见谈判文件
详见谈判文件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
否(√)
是( )
否(√ )
是( )
否(√ )
二、 供应商资质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有与本项目相应的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服务经营范围);
2.2在湖南省内有固定的后续服务队伍,须提供相关证明。
三、谈判文件发售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发售时间和地点:
A、法定代表人购买谈判文件时: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B、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15年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C、检察部门出具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部门自2015年9月份以来出具的查询证明为准)
D、《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通知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F、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注:在购买谈判文件时,经办人需按上述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件原件初审,并将整套复印件留存招标采购单位备查。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即公章),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此步骤仅为发售谈判文件时资格初审,具体评议以谈判小组评审结果为准)。
发售价格:人民币4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发售地点:衡阳市华新开发区长丰大道28号汇景花园2栋2单元2702
发售时间:2015年9月21日至2015年9月25日(8:00时~12:00时,14:30分~17:00分)。
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衡山县中医医院 联 系 人: 罗先生
联系电话: 13789377598
采购代理机构:衡阳福昌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衡阳市华新开发区长丰大道28号汇景花园2栋2单元2702
电 话:0734-2880287 13807347133 联 系 人: 周亚军
监督管理部门:衡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0734-5825527
2015 年9 月21日
附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