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医院医院标识导向系统采购项目

2015-09-28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江西省医院医院标识导向系统采购项目

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就其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电子化)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人: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
联系人: 陈院长 联系电话: 13301921079
二、招标人: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 0796-8229965
三、项目说明
招标项目名称:医院标识导向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吉政采【2015】125号
标段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元)
评标办法
吉政采【2015】125号
医院标识导向系统采购项目
240 万元
综合评分法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或不仅限于以下内容,其它资格条件见招标第三章):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中须包含本次招标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
3.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企业法人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现场展示。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了江西省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可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分站(http://jaggzy.jiangxi.gov.cn/jazbw/)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补充、澄清、变更文件。暂未办理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也可以在以下网站:(吉安市政府采购网http://218.64.81.5/zfcg/、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aprtc.gov.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补充、澄清、变更文件,但必须在开标前办理江西省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在以上网站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澄清、变更文件均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投标费用:
  (1)本次招标为政府集中采购部门代理项目,招标人不向采购人、投标人和中标人收取任何代理费用;
  (2)本次招标标书工本费为人民币贰佰元,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
  (3)投标人须在本次招标开标截止时间之前(汇款帐户必须为投标人公司账户)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及标书工本费转入招标人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1712 9910 1000 0027 83
开户行: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都分理处(简称:吉安农商银行金都分理处)
备注:若采用网银转账,开户行请选择: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行号:402435010015
(4)除采购人取消采购计划外,出现任何情况本次招标标书工本费不予退回;
(5)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7条。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须在北京时间2015年10月19日09:30前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分站(http://jaggzy.jiangxi.gov.cn/jazbw/),其后上传通道将关闭。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两份与电子版投标文件相同的纸质投标文件(不分正副本),若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存在差异,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七、开标时间、地点
招标人将于北京时间2015年10月19日09:30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厅(城南文体路与吉州大道交叉路市民服务中心十一楼)举行开标仪式,投标人须安排人员携带CA数字证书准时出席。招标人不接收任何因投标人原因迟交的投标文件。


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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