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隆平水稻博物馆空间陈展深化设计及实施项目招标公告

2015-10-09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湖南省隆平水稻博物馆空间陈展深化设计及实施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隆平水稻博物馆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3】30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市芙蓉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空间陈展深化设计及实施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隆平水稻博物馆空间陈展深化设计及实施项目
2、建设地点:长沙市隆平新区。
3、建设规模:隆平水稻博物馆由1栋博物馆主体建筑、1栋博物馆配套用房及1个独立地下车库组成,总建筑面积19380.12平方米。展厅面积约4590㎡,其中水稻历史文化陈列展厅约1880㎡,水稻科技展厅约910㎡,袁隆平与杂交水稻展厅面积约910㎡,临时展厅约890㎡,工程预算造价约8000万元。
4、招标范围:各展厅内的基础装饰工程;展陈项目深化设计(场景、模型、高分子写真人、雕塑人、创作画等艺术造型等);多媒体展示项目深化设计(幻影成景、动漫视屏、视频投影、互动多媒体及智能化控制等);光电显示等、专业展示灯具、辅助展示照明、电气管线、智能语音导览系统、安防系统及配套安装施工;公共艺术品、软装饰与陈列布置、导视及VI系统的设计和制作、定制展柜及定制阅览设备的优化设计和供货。具体内容以图纸及深化设计任务书要求为准。
5、计划工期:第一阶段在2015年12月25日前完成:袁隆平与杂交水稻展厅及临展厅的全部深化设计施工;第二阶段在2016年3月31日前完成本项目全部招标任务的深化设计及制作施工。
6、质量要求: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要求;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验收达到合格工程。
7、保修要求:施工按建设部80号令相关规定执行,设备系统试运行一年后开始计算质保期(设备质保期二年)。
8、承包方式:设计与施工总承包。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评标办法:百分制综合评估法。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和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工程企业一级资质(两项资质同时具备)或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工程企业一级资质(三项资质同时具备);
建筑装修装饰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湖南省外建筑装修装饰施工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由具备展览工程企业一级资质的投标人为联合体主办方,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2)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3)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4)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因此,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须由联合体主办方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主办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投标人近五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为有效)必须承担过至少1个以往工程业绩,以往工程业绩指合同金额在2500万元及以上的博物馆或规划展示馆设计施工一体化的展陈项目(不包括临时性展馆,如为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主办方的业绩为有效)。以往工程业绩证明资料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和合同;②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以往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建设单位签字时间或完工证明上的时间为准。
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数量应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件及招标文件要求,即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8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且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拟任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安全员须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质量员应持有相应岗位证书,岗位证书在有效期内,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本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6、拟任本项目的主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从事陈列布展设计5年以上工作经验(提供毕业证和从业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主设计负责人必须常驻施工现场指导(常驻现场时间不少于2/3,须提供常驻现场的承诺书);
7、参与本次投标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和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8、湖南省外企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9、投标人及建造师近三年内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宣布禁止参加投标或取消投标资格;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2.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含)前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3.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帐户名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4.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主办方递交。
6.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7.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8.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8日起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八、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等其他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 2015 年10月16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将疑问以匿名方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2、招标文件等其他资料的澄清答疑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留意。不足15日的,招标人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如清答疑文件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可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发布。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5年11月9日09:00时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二楼开标厅。二楼相应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二楼大厅大屏幕。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上发布
十一、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十二、本项目投标人不要求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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