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292015060483 勘察|安装工程|
兴城市三处水源保护区界址点选测与标识设立工程招标工作已按有关规定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并按照程序在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招标人为兴城市环境保护局,工程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兴城市三处水源保护区界址点选测与标识设立工程
2、招 标 人:兴城市环境保护局
3、建设地点:兴城市
4、工程内容:兴城市烟台河水源、兴城河水源、曹庄水源保护区界址点选测与标识设立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建设工期:2015年11月11日开工至2016年04月30日竣工
7、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19000.00),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出。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甲级测绘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须提供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4、税务登记证;5、组织机构代码证; 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注:以上材料需要投标报名单位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两份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四、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发售、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2日至2015年10月16日上午8:00至下午16:00。
2、报名地点:辽宁正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葫芦岛市连山区华怡园18-A楼5号门市(葫芦岛市三中对过))。
3、招标文件发售:2015年10月12日至2015年10月16日上午8:00至下午16:00,投标单位携带相关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标书售价600元/本,售后不退。
4、开标时间:2015年 11月04日上午09:30时。
5、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六、招标单位: 兴城市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 张立松
联系电话:0429-5626003
代理机构:辽宁正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宏鑫
联系电话:0429-7770078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