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河北镇人民政府基层群众文化建设及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5-10-17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北京市房山区河北镇人民政府基层群众文化建设及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房山区河北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房山区河北镇人民政府基层群众文化建设及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河北镇人民政府基层群众文化建设及设备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HCBJ-2015HBZ011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10-6936906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房山区河北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河北镇
联系方式:李女士010-6037762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女士010-69369063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第一包: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北京市房山区河北镇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828.59(万元)
本招标项目的工期:230日历天
招标范围:综合楼装修改造工程、多功能厅工程、文化展厅工程、舞蹈室工程、室外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第二包:群众文化建设设备 1批 预算控价1716500.00元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第一包: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受聘于施工单位的已取得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同时具有有效地安全考核B本。 2、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具有独立法人的投标人;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4、投标人的经营状态: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5、投标人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7、外地进京企业须在北京市已备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8、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二包: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具有中国录音师协会颁发的音、视频工程业企业二级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七、法律、行政法规、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1.2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0月16日 15:30 至 2015年10月22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西侧一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到招标公司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05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1月05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西侧一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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