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教育委员会首师大附中永定分校校园文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15-10-27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北京市门头沟区教育委员会首师大附中永定分校校园文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门头沟区教育委员会委托,对首师大附中永定分校校园文化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项目名称:首师大附中永定分校校园文化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XHTC-HW-2015-725

  3、采购人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教育委员会

  详细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65号

  联系方式: 宋老师 010-69864427

  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3905999

  5、招标内容及预算金额: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首师大附中永定分校校园文化建设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99.26万元。

  简要技术参数: 幸福广场石材楼地面,拼花雕刻中心石材文化艺术雕塑用中华白大理石雕刻装饰,石材图案拼花(三山两寺)造型拼图 ,表面做结晶处理,防污处理,抛光打蜡等,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

  2)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标书购买须知:

  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套。售后不退。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100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如下招标代理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以上材料均复印件加盖公章)。

  8、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 10 月 26 至2015 年 11 月 02 每日9:30—11:30| 13:30—16:00(法定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

  9、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11 月 17 日上午 09:30 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开标时间:2015年 11 月 17 日上午 09:30 时(北京时间)。

  11、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京西晨光饭店会议室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双峪路1号

  总机电话:010-63905999

  12、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网

  13、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邮 编:100055

  E-mail: liujia@xhtc.com.cn

  电话:010-63905999

  传真:010-63905988

  联系人:王珊珊(5925)、刘佳(分机5926)

  购买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开户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 号:110902295610703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6日

下一篇:

如东县刘埠渔港导视牌等附属设施项目

上一篇:

四川省白沙堰整治及景观工程配套建筑项目围挡广告制作安装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三次)

  • 信息二维码

    手机看新闻

  • 分享到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signage@qq.com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