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告示标牌项目(SZWK2015-W-X-025-A号)

2015-10-28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江苏省告示标牌项目(SZWK2015-W-X-025-A号)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中区航道管理处之委托,对其拟采购的“吴中区航道告示标牌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以下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编号:SZWK2015-W-X-025-A号
二、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250000元
四、采购项目清单及产品材质及技术要求:
(一)采购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备 注
1
“限宽净高”告示牌及基础
10块
含标体安装
(二)标牌尺寸
本次标牌字体和尺寸大小,是在大气透明系数0.74下,是以过往船舶能在距离标牌200米处看到标牌内内容为标准。标牌板面的中文字体均采用黑体中的大黑字体,字体大小规格主要为45cm×45cm。
标牌板面中字符边缘距离标牌边框150mm,字符间距100mm,字符上下间距200~250mm,布置详见图纸。
(三)标牌的标杆颜色
标牌采用绿底白字,版面需贴反光膜具有反光功能。在标杆的颜色上,规定设于左岸的标杆为黑白斜纹杆,设于右岸的标杆为红白相间的斜纹杆。斜纹为自上而下为顺时针螺旋形,斜纹与水平面之间夹角为45度,卸纹粗细为0.3m,斜纹间距离相等,其他具体要求应符合GB13851-2008规定。
(四)标牌结构
标牌结构采用单柱悬臂式结构。
为保证标牌的美观和耐久性,标牌材质采用铝合金材料,厚度为3.0m,其力学性能符合GB/T6892-200及GB/T5237-2000的要求。
立柱采用无缝钢管,材质为20号优质碳素钢,防腐采用热浸锌防锈处理。尺寸选择上尽量用整根,避免拼接。
基础采用钢筋砼扩大基础,基础的砼等级为C25. 要求基础强度达到100%后,方可进行上部标牌安装工作。
地脚螺栓采用Q345钢材质圆钢制作。
标牌板面整体布局的强度构造相关要求:
(1)龙骨上下端分别距板面的上下缘距离均不大于100mm。
(2)龙骨间距一般在400~500mm间,最大不超过600mm。
(五)标牌板面的反光材料
标牌面反光材料选用的反光膜的反光特性、使用功能、应用场合及使用年限。标牌文字及底色采用三级反光膜,其他具体要求应符合GB13851-2008规定。
(六) 施工要求
1、 标牌施工
铝合金板规格、材质应符合有关要求。
标志板尺寸偏差为其外形尺寸的正负5mm。
铝合金板应平整,表面无明显皱皮、凹痕或变形。
铝合金板应用槽型铝加固,滑槽间距为450mm,其与铝板柳接的铆钉间距为100mm。
标志板可折边以提高强度,但不应以此缩短标志板的外形尺寸。
反光膜尽可能不拼接,手工压贴的应当叠接,重叠部分不小于5mm。距标志板50mm以内,不得有拼接。
粘贴反光膜应无明显气泡、裂纹、颜色不均等缺陷。
(七)限宽净高提示牌主要参数
1、板面规格:2.2米×4.5米
2、板面材料:3.0mm厚铝合金板。
3、龙骨间距:间距0.45m,材料槽型铝
4、反光膜:板面及文字3M三级反光膜
5、立柱:20号优质碳素钢,φ273*8mm长度为6米,单柱式。
6、悬臂:20号优质碳素钢,φ102*7mm长度为4.5米,双杆。
7、地脚路栓:Q345钢M30*1200mm,8根1套。
8、基础:钢筋砼扩大基础,基础底承台2米*2米,基础顶面0.6米*0.6米。基础总高1.5米。砼为C25。
单座标牌主要材料表
名称
主要材料
单位数量
备注
标牌部分
2.5mm铝板
10.2m2
防锈铝
槽型铝龙骨
18.9米
防锈铝
标牌反光膜
18.5m2
3M三级反光膜
标牌抱箍
18套
钢质热浸锌
φ102*7mm悬臂
10.2米
20号钢钢质热浸锌
φ273*8mm立柱
6米
20号钢钢质热浸锌
立柱反光膜
5.5 m2
3M三级反光膜
标牌基础
基础 钢筋
160.12kg
12mm、16mm
基础 预埋件M30
8根
M30*1200mm
基础 砼
2.1m3
C25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营业执照上具有航标或交通设施的制造厂家。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待项目施工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由采购方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款的90%,一年后无重大质量问题再支付10%。同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A、需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B、合格销售发票。
C、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七、询价采购程序:
1、供应商按规定时间递交询价响应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
2、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主持询价开标活动。
3、询价小组(由相关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按询价文件要求对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合格响应供应商。
4、询价小组在审查时,可以书面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等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为保证在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时能够及时得到回复,在评审开始后,供应商应保持其响应文件上联系方式的通讯畅通;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或自然人本人也可以直接到评审现场等候。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在询价小组向其提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后三十分钟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给评审小组,该书面材料由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在评审期间、如询价小组联系未果或者供应商在三十分钟内未能按时提交,则视为供应商放弃上述权利,相关后果自负。
6、询价小组对每个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按询价采购通知的规定进行评审并给出评审意见。
7、询价小组根据询价评审办法确定询价成交供应商。
八、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编制要求:
(一)文件组成:
1、询价响应函;(后附格式)
2、询价响应报价表;(后附格式)
3、法人授权委托书;(后附格式)
4、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5、报价货物的产地、品牌、技术参数、配置清单等详细说明;
6、售后服务承诺;
7、安装施工计划;
8、保证金收据或银行汇款凭单复印件;
9、与本次询价有关的其他资料(如有)。
以上1-8项文件为必备材料,如有缺项为无效报价文件。
(二)文件的编制和密封要求:
1、询价响应文件为一份正本,二份副本,需装订成册;
2、询价响应文件每页须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盖公章;
3、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标段和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九、投标保证金:
1、供应商交纳的询价响应保证金必须于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响应供应商的名义,按本询价书规定的金额及以下条款的规定,缴纳至指定账户;或者以汇票、本票的形式在响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至代理公司。
2、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3000元,账户: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1102020209000431342
开户银行:苏州工行道前支行
3、各响应单位在电汇时必须注明响应供应商全称,所响应询件文件的编号及“询价响应保证金”字样。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询价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5、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且在招标代理机构收到保证金收据及保证金退还账号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代理机构凭收据予以退还(无息)。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6、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成交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缴付成交服务费的;
(6)成交供应商在询价响应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7)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1、递交时间:2015年11月3日9:00~10:00(北京时间)
2、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1月3日10:00(北京时间)
3、递交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前台
4、本项目将于2015年11月3日13:30在苏州市吴中区宝带东路345号文化创意大厦301室进行评审。
十一、询价评审办法:
1、在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的前提下,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2、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相同且最低的响应供应商,则由采购方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十二、综合说明:
1、本次询价采购只接受国产产品。
2、报价要求:本次询价采购只有一个采购单元,供应商须对采购内容全部响应,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并不得出现选择性报价。报价包括产品、施工、安装、调试、辅助设备、专用工具、附件等一切费用。(本次采购安装所有的标牌,基本都要走水路运输的,陆路不一定都能到达,请各投标人在报价时充分考虑安装成本)
3、响应单位提供的产品应符合技术要求条款中所标称的规格、参数和标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4、响应单位应保证配套产品为全新、未使用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合格品。
5、交付使用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个工作日内交货完成。
6、安装地点:根据采购方要求安装指定地点
7、成交供应商在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本次询价采购的成交通知书时须按成交金额的0.6%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
8、本次询价采购活动采购方已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三、联系方式:
1、 采购代理公司: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仕倩。
联系电话:0512-65158848-8010 传真:0512-65153553。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 邮编:215005
2、采购单位:苏州市吴中区航道管理处
联系人:黄酉鸣 联系电话:0512-65252143
十四、信息发布媒体及监督电话:
1、该信息刊登在苏州政府采购信息网(Http://www.zfcg.suzhou.gov.cn)及苏州城市商报,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2、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5283947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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