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旅游交通标志牌制作项目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一、 采购人:莱芜市旅游局
二、 采购代理机构:莱芜诚达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三、 项目名称:莱芜市旅游交通标志牌制作项目
四、 项目编号:BM2015-212
五、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莱芜市旅游交通标志牌制作项目,分为一个包,确定一名中标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 供应商资质要求:
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其经营范围应与本次招标内容相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文件的购买: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于2015年10月27日至2015年11月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投标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及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莱芜诚达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莱芜市文化北路15号南二楼203)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售出不退。
八、投标截止日期及投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九、发布媒介:《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莱芜市政府采购网》。
十、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莱芜诚达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联系人:王燕 联系电话:15725893148
201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