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禹州市水利局山洪灾害宣传标牌宣传栏和应急救援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5-11-09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河南省禹州市水利局山洪灾害宣传标牌宣传栏和应急救援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禹州市水利局的委托,就“禹州市水利局山洪灾害宣传标牌宣传栏和应急救援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禹州市水利局
二、采购编号:YZCG—T2015276
三、采购项目地点、内容、标段划分及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禹州市鸿畅镇、神垕镇、方岗镇、文殊镇、磨街乡、鸠山镇等15个乡镇
一标段:山洪灾害宣传标牌、制度牌和警示牌一批,项目概算约8万元;
二标段:山洪灾害宣传栏、防御标识和宣传标语一批,项目概算约7.9万元;
三标段:应急救援设备一批,项目概算约14.10万元;
四、供应商报名资格要求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持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相关资料,开标时须提供原件。
五、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时间:
2015年11月6日~2015年11月12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文件费用: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地址、联系人:
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禹州市党政综合大楼北楼922室)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374—6091672
监督单位:禹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0374--8112523
七、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劳动用工合同。(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凡参加报名的投标单位,被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报名后不得更换,如需更换须向监督机构、代理机构提前三个工作日备案,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如投标单位无故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的情况外),视为诚信不合格,列为不良记录一次(本项目采购未完成之前,不得再次参与报名),两次报名无故放弃投标的,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会同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给予通报十二个月。在通报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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